南韓一家法庭星期四決定不批准對三星副總裁李在鎔的逮捕令,這個案件與朴槿惠總統彈劾案有關。
李在鎔在一個拘留所被關押了14個小時後,法庭裁定目前沒有足夠的證據為檢察官提出的行賄、挪用款項和作偽證的指控提供法律依據。
檢察官一方對於法庭的這個決定表示遺憾並且表示繼續進行調查。
李在鎔涉嫌向朴槿惠總統的密友崔順實支付了3千6百萬美元,換取國營的退休基金批准2015年三星的兩個附屬機構合併。
法庭的這個裁決對於負責朴槿惠彈劾案的檢察官一方是一個挫敗。
朴槿惠被指控和崔順實等人合謀迫使三星和其他南韓大企業捐款,金額達6千5百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