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以政治動機任意拘捕外國人日益普遍的趨勢,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星期二(2月25日)發布中、英、日三語種的指南,為受害者家屬提供應對策略,同時揭露中國司法體系的缺乏正當程序、秘密羈押以及高達幾乎100%定罪率等嚴重司法濫現象。
這本名為《在中國失蹤-如何應對家人在中國被任意拘留的指南》的報告歷時一年編撰,中文版共計65頁,綜合了曾遭中國非法羈押的受害者、律師及人權組織的第一手經驗。其中包括‘加拿大的兩位麥可’(Two Michaels)-康明凱(Michael Kovrig)與麥可‧斯帕弗(Michael Spavor)、前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澳洲籍主播成蕾、以及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等人。
中共越發‘明目張膽’抓捕外國人
‘保護衛士’在指南的引言中指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自2012年掌權以來,中國不僅漸對外國人關上大門,還越發‘明目張膽地以政治動機拘留外國人’,包括藉由人質外交的案例,‘向外國政府施壓或間諜’,而這140212020年也有反法的國家也因此而被反在中國的國家也因此被納入這一區2023年7月修訂後,再加上2024年5月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國以間諜罪名拘留的外國人人數節期走升。
該指南稱,對當事人和家屬而言,中國“神秘的執法系統特別難以應對”,主要原因包括,首先,中國常違反其領事義務,未即時向外國政府提供被拘押公民的信息,並限制探視權;其次,辯護律師常遭拒絕會見當事人,甚至受到威脅與監控,無法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第三,對於涉入國家安全罪者,被拘留者常被單獨關押在一種名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指居’)的秘密黑牢中,最長可達六個月,且屢以國安為藉口,實施不公開審判;最後,中國的司法系統缺乏正當程序,受害者一旦受審,‘幾乎百分之百會被定罪’。
指南還稱,中國的羈押程序冗長且隱秘,從當事人被失踪、到宣布裁決和判刑,整個過程可能需耗時三年以上,因此,建議家屬一旦確認親人遭中國羈押後,須保持冷靜並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除聯繫領事服務外,也可建立人脈,包括尋求人權組織的律師、任司法辯護。
家屬該公開發聲還是保持沉默?
另外,指南指出,家屬也須擬定媒體策略,包括初期的低調或靜默或可換取當事人的釋放,以及公開聲音逼使中共當局揭露更多細節,也或可嚇阻獄方對當事人的酷刑和不當對待。
根據該指南,對於當事人來說,若遭單獨“指居”,健康受損是一大顧慮,包括“頭髮和指甲可能停止生長,視力會因無法遠望和缺乏陽光而受損,也可能會出現便秘”。女性當事人尤其比男性面臨更多困難。例如,難取得衛生用品和藥物(如荷爾蒙替代療法),甚恐因壓力和營養不良而導致停經數月,也有遭性騷擾的風險。而身為人母的女性則可能因長期無法見到小孩而飽受精神折磨。
一旦當事人刑滿或繳清罰款,多數外籍人士通常會立即被驅逐出境。但有雙重國籍或持台灣護照者於獲釋後,恐因附加的剝奪政治權利刑罰,而遭限制出境多時。
台商李孟居就有親身的經驗,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他2019年入境中國出差,被以間諜罪羅織入罪後,遭判刑一年十個月,但刑滿後,因遭剝奪政治權利兩年,還得被限制出境,總計失去自由四年,才回到台灣。
台灣受害者被“穿小鞋”
李孟居說:“就很奇怪,它又說台灣是它(中國)的,照道理,我可以回台灣,它就不讓我回台灣,等於就把我當成中國內地的居民,等於有點政治因素的案件,它就讓我們穿小鞋。”
李孟家建議的家庭被“無罪釋放”,但是,在這個期間後,若仍被關押,當事人最終恐難逃被羅織入罪。
他也說,官方數據顯示,受審期間,高達97%的當事人會認罪認罰,來換取較輕的判刑,等於得忍辱負重,待出獄後再為自己公開平反。
關於辯護律師的聘任,一位因人身安全、不便具名的北京人權律師告訴美國之音,如指南所建議的,家屬一定要自己聘任值得信任的律師,雖然自2015年的律師大抓捕後,中國多數的人權律師不是被捕、就是被註銷律師證,無法執業,但還是可能找他們協同代理,以提供更多維護律師和代理權,一定要從事服務的服務
北京律師說,他們若代理案件,也希望經驗傳承,培養家屬自己成為公民代理人或具備相當的法律思維,也有助於當事人的刑訴,只不過,家屬的培養通常難度很高。
另外,一位曾被關押的中國異議人士則以過來人的經驗,呼籲國際社會提高對獄中受害者的關注,包括在X平台(前身為推特)等社媒轉發相關消息或透過外媒報道來向中國當局施壓,或可為他們換來較好的獄中待遇。
這位異議人士以書面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也呼籲,各界為受害人提供精神支持,不管是從海內外寄明信片給獄中的受害者,還是在境內的中國友人也可以親赴看守所或監獄送衣物給當事人,那怕是只送一件,都可以讓獄中的人感到溫暖,也知道有家人以外的人在關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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