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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敦促香港警方停止攻擊記者


一名香港警察在《逃犯條例》抗議遊行中,使用催淚瓦斯。 (2019年6月12日)
一名香港警察在《逃犯條例》抗議遊行中,使用催淚瓦斯。 (2019年6月12日)
無國界記者組織敦促香港警方停止攻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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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週四稱,幾名記者因為報道了抗議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示威,在過去幾天中遭遇了相關警方的暴力對待。香港記者協會(HKJA)收到至少15宗投訴,稱警方使用手電筒阻止他們拍攝照片和視頻,並將他們推向金屬柵欄。

有媒體報道,記者還遭到胡椒噴霧和催淚彈的襲擊,其中一些人還受到了警察的虐待和侮辱。

無國界記者呼籲香港執法人員尊重新聞自由,避免攻擊記者。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表示:“如果媒體不能自由報道抗議活動,公眾就不得不依賴當局或是示威者的一偏之見。” 他還敦促當局“ 進行調查並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除攻擊記者外,香港警方還被控對參與遊行的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

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周四發表文章,要求香港當局停止對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濫用武力,確保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記者及公民記者,必須能夠自由地報導示威和警察的行動。並稱中國內地有關部門必須尊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框架。

中國人權捍衛者還表示,香港當局必須獨立調查濫用武力的指控,其中包括嚴重的人身傷害,並追究包括警察在內的任何犯罪者的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人權觀察週四也發表文章,對香港警方使用不必要且過度的武力對付示威者表示關切。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香港當局嚴重低估了香港市民對於人權與公民自由逐漸流失的不滿情緒”,“與其不斷加碼鎮壓,港府應當撤回引渡修例,回應港人要求維護人權和法治的呼聲。”

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規定:“執法人員在執勤時應盡可能採用非暴力手段,最後不得已方求諸使用武力或火器。他們只能在其他手段起不到作用或沒有希望達到預期的結果時方可使用武力和火器。”“在不可避免合法使用武力和火器時,執法人員應:(a) 對武力和火器的使用有所克制並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和所要達到的合法目的而行事;(b) 盡量減少損失和傷害並尊重和保全人命;(c) 確保任何受傷或有關人員儘早得到援助和醫護;(d) 確保盡快通知受傷或有關人員的親屬或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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