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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中國獵狐行動在加拿大遭重挫


中國公佈100名涉嫌經濟犯罪外逃人員全球通緝名單(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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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中國獵狐行動加拿大遭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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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中國官媒報導了程慕陽贏得難民案複審上訴、並毫不避諱地說程慕陽可能長期留在加拿大,“遣返程慕陽比賴昌星難”,但這些報導都沒有將加拿大聯邦法官羅伊對該案的書面裁決內容包括進去。

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的法學博士陳小平告訴美國之音,恰恰就是羅伊法官的裁決內容,說明了中國的獵狐行動在加拿大遭遇了一次重大挫折。

法官批評加拿大難民署過於依賴中方

陳小平,法律學者(陳小平提供)
陳小平,法律學者(陳小平提供)

陳小平說,讀一下羅伊法官的裁決書,就會發現他不僅批評了加拿大難民署做事毛毛糙糙、沒有認真蒐集證據、完全拿中國政府提供的材料來搪塞,而且還批評了中國法院提供的證據完全不符合加拿大司法程序對證據的要求。

羅伊法官指出,加拿大難民署去年10月31日做出的拒絕程慕陽難民申請的決定,是根據他們相信他犯有嚴重罪行的“重大原因”。羅伊法官說,難民署的根據過於依賴中國法院的結論;而這些證據,要不就是加拿大難民署無法得到的,要不就是“模糊不清和第三手的。”

中國法院的判決認為,程慕陽在1997年河北省政府在北京購買一筆地產的交易中扮演了中間人,他和經紀人將這筆交易價格被抬高部分的收入佔為己有。他被指控侵占人民幣280萬元。

中方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程是罪犯

但是羅伊法官寫道,他“難以理解的是什麼證據可以證明程慕陽為共犯”。他說:“我並不是說不存在證據,而是說這些文件並沒有包含任何可以顯示資金轉移到程慕陽賬號、能被中國法院裁決為欺詐的證據。”

陳小平說,這是他所知道的加拿大法官第一次對中國法院的判決書進行的批駁。 “中國司法的這種忽悠人、不講證據, 先定性、再入罪的做法,在加拿大遇到了麻煩。”

西方法庭對證據的要求非常嚴格

在紐約從事移民律師工作10多年的高光俊律師說,西方法庭對證據的要求非常嚴格,而且要經過驗證;而對於證人陳述的證詞,則必須要給辯方的律師質問證詞可信度的機會。
他說,“尤其是在牽涉到中國司法不公正的情況下、在面臨黨對司法控制的情況下,中國法院提供的司法文件,其可信度通常會受到質疑。”

片面證詞沒有任何意義

高光俊,紐約移民律師(美國之音方冰拍攝)
高光俊,紐約移民律師(美國之音方冰拍攝)

高光俊律師說,在他經辦的移民案中,中國政府提供的證詞,法院基本上不會採納,“有些美國的檢察官甚至委託美國駐華使領館去做調查。但調查的結果只會是符合黨組織要求的答复,不可能提供任何對中國政府不利的證據,這種片面證詞沒有任何意義。”

該案或對其他遣返案涵有指導意義

陳小平說,加拿大聯邦法院針對程慕陽的這一判決之所以非常關鍵,是因為它對未來類似的、中國政府追拿的遣返案具有範例指導意義。

陳小平說:“以後加拿大政府在做遣返中國貪腐人員的案子時,他們會拿這個裁決做為參考;否則他們還會遭到跟這一上訴案同樣的結果。”

“當加拿大移民當局準備把一個中國人遣返回中國時,他不能再把中國法院出具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模糊的、根本就沒有多少說服力的證據,拿來支持加拿大政府的觀點,這是很關鍵的。”

陳小平說,這一裁決對中國政府也敲響了警鐘;中國司法當局未來在提供證據的時候,確實很不好辦。

中加司法制度不同乃癥結所在

陳小平說:“在中國,當局要對某一個人定罪,通常這個人無法得到申辯權利。但是,加拿大法官有一套司法理念和清楚的證據規則,基本上從常識上他就把中國司法當局的東西給否了。”

這種尷尬其實是中國與西方司法制度的根本不同造成的。當中國的司法制度仍強調必須在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就難以做到司法獨立,提供的司法文件可信度就會打折扣。

高光俊說,為了說明中國沒有政治犯,“有些中國法院提供的判決書,就把明明是政治犯的人說成是嫖娼的、偷自行車的,都是堂而皇之的法院判決書,這個當然不可信。”

加媒:程慕陽打贏一場法律戰

加拿大新聞報在描寫這一裁決的報導中,稱“一位富有的溫哥華地產商在其避免被遣返中國的努力中贏得了一場法律戰。” 報導說,程慕陽的律師提出上訴,他告訴法庭,“程慕陽因中共政治內鬥而遭陷害。”

程慕陽的父親程維高曾任河北省長、省委書記和人大常委會主任。他雖於2003年被開除黨籍,但並沒有被定刑事犯罪,中共中央還為其保留了副省級幹部待遇。

但是,程維高的秘書李真2003年因貪腐被判了死刑。不過,李真案專案組成員、河北高院副院長劉宏,曾被譽為“河北反腐一把快刀”,死後卻冒出四個老婆爭奪遺產的事情。

港媒:程慕陽獲關鍵性法律勝利

英文的南華早報在報導這一消息時,稱程慕陽“在加拿大贏得了一次關鍵性的法律勝利,聯邦法官裁決他難民身份複審請求獲勝。”該報導指法官認為他“受到了加拿大難民署的不公平對待。”

陳小平和高光俊都認為,這次的判決使中國政府把程慕陽抓回中國去“基本上沒希望”了。陳小平說,因為如果中國政府再提新證據,“人家會說你進一步構陷。這是一錘子買賣,第一錘沒砸下去,再去弄新證據,第一,你跟原來的證據不能矛盾;第二,你弄過來以後人家會問你,原來為什麼不提供?這裡頭的貓膩,只會自己把自己搞死。”

司法獨立

高光俊認為,加拿大是法治國家,雖然加拿大政府與中國政府在獵狐行動上有某種合作,但政府(行政當局)權力有限,而司法是獨立的。其次,程慕陽與賴昌星情況大不一樣。賴昌星在與中國政府的談判中把柄被抓住,對其後來申請政治庇護造成麻煩,但程慕陽沒有,並已經擁有永久居留身份。程慕陽在加拿大合法生活多年,且沒有犯罪記錄,這些都有助於他繼續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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