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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租約新增國家安全條款引發擔憂


香港外國記者會。(美聯社照片)
香港外國記者會。(美聯社照片)

自1949年以來,香港外國記者會一直是國際記者的庇護所:它提供講座、展覽,或者只是一個可以供記者放鬆並且與同行交流的地方。但該會所最新續簽的租約引發一些人的質疑:歷史上一直維護新聞自由的原則的這個會所是否能在今日的香港存活下去。

香港外國記者會租約新增國家安全條款引發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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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自1982年以來一直位於香港的商業區,它向政府租賃了一棟改建過的19世紀磚砌建築,如今在四周高樓大廈的對比下顯得十分矮小。

但到了續約的時候,會所得到了一個新的協議:他們可以一次性簽約3年,而非往常的7年,條件是會所成員同意遵守香港的國家安全法。香港2020年出台這項法律,作為反政府抗議活動後實現穩定的措施。 這項立法中有廣泛的條款禁止當局認定的分裂、顛覆、外國勾結或恐怖主義的行為。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基斯·瑞凱德(Keith Richburg)向美國之音證實,新租約已經簽訂,而且他們已經“答應遵守法律”,瑞凱德稱這是香港目前“任何租約的標準”。

他說: “我們很高興能夠續租3年,因為我們暫時無法搬遷。”

2018年8月14日,抗議者聚集在香港外國記者會附近要求言論自由。
2018年8月14日,抗議者聚集在香港外國記者會附近要求言論自由。

但是2021年2月上任的瑞凱德因為無視這條安全條款並續約而遭到批評。

他告訴美國之音: “有的人說‘你怎麼可以簽署一份說你要遵守國家安全法的文件呢?你這不是出賣自己嗎?’但我的問題是, ‘你是打算違反國家安全法嗎?如果是,那你應該退出香港外國記者會’。”

他說: “人們似乎沒有想清楚,國家安全法是香港的法律。說我們不能簽署任何聲稱遵守國家安全法的條款是沒道理的。”

香港政府新聞處發言人克里斯·派特(Chris Pat)通過郵件告訴美國之音,租約的租期與“政府產業署出租的所有歷史建築”一致。

派特說: “政府在新租約中實行標準條款,以保障國家安全並充分保護政府的權利和財產。”他補充說,所有和產業署的新協議都有“保障國家安全的標準條款”。

曾擔任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和三次擔任副主席的埃里克·威沙特(Eric Wishart)告訴美國之音,續約表明會所時日不多了。

他說,三年的租約“意味著兩年內董事會就要再次討論, ‘我們要不要續約?’”

威沙特質疑會所是否還能在這種情況下留在香港,他說: “這是一個短期租約,甚至是更短的束縛。”

這不是香港外國記者會第一次因為國家安全法而做出改變了。

四月份的時候,會所取消了人權新聞獎(Human Rights Press Awards) ,董事會稱他們擔心違反法律。

當會所做出獎項取消的宣佈後,包括威沙特在內的8名成員辭職。

威沙特告訴美國之音:”我覺得(會所)不再支持我這個曾擔任主席和三次擔任副主席的人為之奮鬥的原則。”

本月早些時候,國際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以及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沃爾特·克朗凱特新聞與大眾傳播學院宣佈,他們將主持頒發這個獎項。

即使在國家安全法通過之前,會所的活動也常常與當局相左。

2018年8月,目前已被禁的親民主的香港民族黨(Hong Kong National party)召集人陳浩天(Andy Chan)在會所發表演講,北京方面曾試圖阻止這場活動。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當年晚些時候,《金融時報》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的香港工作簽證續簽遭拒,並且沒有獲得任何解釋,他當時是會所的副主席並且主持了那場討論。

香港當局當時告訴媒體,簽證申請是依據當地法律處理的。

美國記者、專業新聞記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國際社會聯合主席丹·庫比斯克(Dan Kubiske)表示,該會所一直在香港“如履薄冰”。

他告訴美國之音: “你總是可能失去你的執照,不管是通過什麼法律手段,不管政府想做什麼,可能是英國政府,可能是中國政府。他們一直都是在如履薄冰。”

庫比斯克2000年曾擔任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董事會成員,那時他也是一名自由記者,他說國家安全法影響到了會所。

他說: “如果香港政府決定在三年後取消租約,那將對香港作為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和新聞自由之地的國際前景的最後致命一擊。”

他還指出: “如果他們那樣做,那只會讓香港成為另一個中國大城市,而不是一個獨特的中國城市。”

分析人士說,該法對什麼構成勾結外國或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作出了廣泛規定,已經起到了限制作用。

該法實施兩年半以來,已有12家媒體機構關閉,香港首次被列入因工作被監禁的記者年度統計名單。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稱,截至12月1日,已有8名記者在香港被拘留。

香港保安局的一位發言人駁斥了有關該法正在影響新聞自由的擔憂,他最近告訴美國之音, “香港的媒體環境一如既往地充滿活力。”

該發言人在一份電郵聲明中說, “只要不違反法律”,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瑞凱德相信香港外國記者會的標誌性地位可能在政府續約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他說: “他們可能意識到趕走香港外國記者會將發出一個糟糕的信號......在這裡,這個會所是標誌性的,那會向那些希望前來並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金融家們發出一個糟糕的信號。他們也許不喜歡我們在這裡,但他們意識到我們在這裡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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