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公司華為的首席財務官、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孟晚舟,上週六在溫哥華被加拿大當局逮捕,並可能引渡美國。該案引起非同尋常反響,但外界對詳情知之不多,以致引發很多猜測。
紐約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孔傑榮說,從政治政策的角度來看,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美國要在與中國進行貿易談判的最敏感時刻逮捕孟晚舟,並試圖把她引渡到美國。
三種可能性
孔傑榮教授提出了有三種解釋:“這是一個有意識的特朗普政策:一方面對中國示好,另一方面表現強硬,所謂的 胡蘿蔔大棒政策;或者是特朗普周圍不希望美中達成貿易協定的人採取的干涉貿易談判的做法;或者這只是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和國務院的一項魯莽的執法行動,毫不關注其可能對貿易、股市以及公司狀況產生什麼影響。我們現在不知道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這樣做。”
路透社的文章引用白宮官員的話說,特朗普在上週六(即孟晚舟逮捕當天)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談時,“並不知道任何有關引渡孟的請求”。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又對媒體說,博爾頓本人事先得悉要逮捕孟的消息。
紐約布魯克林的刑事辯護律師、前聯邦檢察官布蘭得利·西蒙告訴路透社,總統無權下令對一個人進行起訴,任何針對孟的案件在向前推進之前都會受到司法部的“多層次”審查。
但西蒙說,孟晚舟在加拿大過境時被逮捕,看上去像是一次見機行事的行動而非事先計算好的。不過西蒙又表示,鑒於問題的政治性或敏感性,司法部很可能會就逮捕時機諮詢白宮。
路透社說,任何要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實行逮捕行動,必須通過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OIA),而不是由聯邦和州檢察官,向外國同行提出要求。
美國跟世界上100多個國家簽有引渡條約。但跟中國、俄羅斯和沙特阿拉伯沒有。
目前有關此事的報道只說保釋聽證會於週五在溫哥華聯邦法院舉行,美加兩國政府都未透露進一步內情。
加拿大與美國簽有引渡條約,有義務與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合作。一旦收到引渡請求,加拿大法庭必須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引渡請求,加拿大司法部長必須發出正式命令。
加拿大法院是獨立的
紐約大學法學院的孔傑榮教授說,加拿大法院是獨立的,有時候法院並不總是跟政府一致,“他們可以延遲,可以不做,這是一種自由裁量權,但是美加有引渡條約,根據條約,除非有一些法律依據,否則她可以被引渡到美國。引渡涉及很多法律問題,法院也許會說,這是政治案件,並不是一宗法律案件,法院也許會說,在加拿大我們不以這類罪名起訴,因此我們不引渡她到美國起訴。這裡有一系列的問題。”
路透社說,當涉及被逮捕者來自跟美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如中國,那麼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會聯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所謂的紅色通知,表明有一份未完成的該被告的逮捕令。
但紅色通知通常不公開,一旦被告到達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的第三國過境點或機場,可能會根據紅色通知逮捕該嫌犯。但路透社尚未能證實加拿大是否持紅色通知逮捕了孟。
“我認為孟會有能力極強的加拿大律師為她做反對引渡的強力辯護,而加拿大政府也有能力很強的律師申辯為什麼應該實行引渡,”孔傑榮說。
以往類似案例可能歷時數月甚至數年
路透社的文章說,被告通常會以他們的權利在逮捕他/她的國家進行法律訴訟時遭侵犯為由反對引渡,而之前的很多案例顯示,這種法律抗辯可以持續數月甚至數年。
不過孔傑榮教授說,他相信孟晚舟被引渡來美的可能性很高。“我認為引渡可能會發生,這些是法律技術問題,我確信加拿大政府已經研究過這些問題,我相信他們一直在兩國政府間進行談判,加拿大政府內部肯定進行了長時間討論,並 提出了一致的引渡政策。”
作為長期幫助中國進行法制建設、法律改革的孔傑榮教授說,從法學教學的角度看,“如果允許中國人瞭解這一案例,他們可以看到一個獨立的法律體系是如何發揮作用的,那可能會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