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被正式指控在涉及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上百億美元的醜聞中有犯罪行為。
納吉布7月4日星期三在一家初級法庭被指控與違反信託約定有關的三項刑事犯罪和一項腐敗罪。納吉布一天前在家中被馬來西亞反腐委員會的人員逮捕。這位64歲的前總理被控從陷入麻煩的一馬發展有限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轉走了104億美元。
每一項控罪都可判最高20年的刑期。納吉佈在星期三法庭聆訊上表示對所有指控不認罪。
納吉布被捕後,他的一段錄音在社交媒體上公佈。他說,他不是完人,但是對他以及他家人的被指控的罪行都不是事實。納吉布的發言人稱這些指控“出於政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