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吹哨人”武漢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被誣指為造謠者一案,中國國家監察委於19日發布調查報告後,武漢市公安局便同步撤回對李文亮的訓誡書、向其家屬道歉、並對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及執行訓誡的員警胡桂芳分別給予記過和警告處分。
然而,觀察人士認為,此一“敷衍”性質的懲處結果並未能真正平息民怒或揭露真相,而當局對境內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的空間,也並未隨著李文亮之死或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之人命威脅而有所鬆綁。
海外非政府組織”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說,中國當局以調查真相之名,實則掩蓋李文亮案的真相,因為,此一報告並未能調查出任何老百姓不知道的真相,有的只是規避了相關人士的責任,顯示出中共毫無悔意,也將使中國人民更加憤怒。
此報告“發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就是說,維穩永遠是中共的指導思想……維護這個政權穩定的重要性超過了所有的一切”,楊建利說。
李文亮責任人名單
史無前例的國家級監察報告,結果卻是真相闕如,對此,”公民力量”在徵集網民意見後,於20日發布李文亮責任人名單,名列此11人名單者包括,武漢市衛健委黨委書記張紅星、武漢市公安局局長李義龍、武漢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蔡莉、院長彭義香、中央電視台台長慎海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局長聶辰席、中宣部部長黃坤明、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騰訊公司總裁馬化騰、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莊榮文,以及新華社高級記者廖君。
“公民力量”認為,此11人分別在李文亮訓誡案中,扮演打壓李文亮言論、執行對其訓誡的命令或損害其名譽等直接或間接迫害的角色,也因此,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公民力量”計劃將此名單提交美國政府,要求美國國務院對這些迫害李文亮的責任人及其家人實施簽證制裁。根據美國《移民和國籍法》、《國務院撥款法》和《總統公告第8697號公告》第7031(c)節的規定,美國國務院具有裁量權,可對外國人權和宗教施暴者進行簽證制裁,其中包括拒絕給予其個人和家人簽證,或吊銷施暴者個人和家人已取得的簽證。
“公民力量”認為,美國的簽證制裁可與《馬格尼茨基法》互補,但實施程序比《馬格尼茨基法》更為便捷,不僅能禁止中共惡吏及家人入境,且可吊銷境內中國惡吏及配偶子女的簽證。
民怨未息
監察委避重就輕的調查結果也在網上引發褒貶不一的回應。
署名飛象網項立綱的微博網民說,“這個處分,其實已經說得非常清楚,警方並無大錯,這個處分是用放大鏡找才找出來的。有腦子的人都很清楚。媒體一直鼓吹吹哨人,為的是……煽動和警方對立,製造社會矛盾。李文亮被感染,媒體對其大量採訪,讓他得不到休息…… 是媒體害死了李文亮。”
有人則為警方叫屈,但更多人表達對調查結果的不滿。
微博網民雲彩檸檬質疑,“難道做個警察還要學醫判斷是不是新型病毒嗎?警察哪裡錯了,難道以後是要警察以後不用聽衛健委和政府的安排的意思嗎?”
而署名Jack的快樂生活865的微博網民則說“亡羊補牢,已經遲也,無數的李文亮為了這場疫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們看到的都是一些華麗的台詞和一些大員個人秀技。還有就是口口聲聲大叫:我們取得了這場戰疫最終勝利的口號。其實,在這場戰疫中,我們沒有勝利,只是結束。”
另一位網民蕭含12882也說,“看了調查報告,一嘆,只能說,李文亮的悲劇,不會是最後一起。”
言論空間持續緊縮
楊建利也同意,李文亮的悲劇不會是最後一起,而中共在處置李文亮上所犯的錯誤,也將一再重蹈覆徹。但他期待,在中國高壓的統治環境下,中國人民能有所覺醒並激發其智慧,持續以受限的發言空間來發出反抗的聲音。
對於中國未來的言論自由和媒體空間,楊建利則相當悲觀,他說,中共政權並未從李文亮案中得到教訓,相反地,李文亮過世後,當局更變本加厲控制言論、打壓揭露真相的人,就連中國地產大亨任志強都和諸多人權律師和公民記者一樣被失踪,至今音訊難尋。
而部分媒體的獨立報導,像是之前《人物》雜誌對“發哨人”武漢中心醫院急診部主任艾芬的專訪、甚至近期《環球時報》對數位武漢市中心醫院醫護人員的報導,都很快就被下架,代表中國的媒體環境越來越惡劣,他說。
雖然諸如微信等社交媒體提供了中國人民一個發聲的管道,但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麗雲表示,當局對社交媒體不僅嚴格控制、還運作五毛網軍來影響輿論或散佈假消息,讓中國的大眾媒體和自媒體都處於相當嚴峻的環境下。
針對微信利用其市場壟斷的地位,箝制和監控十億中國用戶的言論並損害隱私權的作法,楊建利說,“公民力量”已經陸續徵集網民,打算在海外向微信提出集體訴訟,以期能幫中國網民爭取更大的發言空間。
相較於李文亮醫師援引真實病例、且於私人微信朋友圈揭露武漢病毒,卻被視為造謠者,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毫無證據的前提下、就在推特質疑新冠病毒是美軍帶到武漢、且至今仍未受到造謠等相關懲處,林麗雲教授說,這代表中國在保障言論自由上的扭曲。
扭曲的中國式新聞自由
林麗雲教授說:“中國的作法就是,對他有利的就是真的,對他不利的就是假的,做法很粗糙。”
尤其中國於本週發出通告,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美國之音、《時代周刊》5家美國媒體的駐華分社,提交中國境內所有工作人員、財務、不動產信息等書面資料。而前三家媒體中,記者證於年底到期的美籍記者則要在3月28日前返還記者證,並不得在中國、包括港澳地區從事記者工作。
對於此一驅逐令,楊建利和林麗雲都認為,將使中國的媒體環境更加嚴峻和黑暗,且有損中國人民的利益,因為外媒在中國所提供的真相,包括肺炎疫情的真實性和透明的訊息,都不是黨性堅強的官媒能取代的。
兩位專家也認為,中美媒體戰中,中國對私人商業經營之外媒的報復並不具正當性,更是對自由媒體赤裸裸的打擊。
無國界記者組織也強烈呼籲,中國撤回此一外媒記者驅逐令,其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表示,此舉乃中國當局扼殺新聞自由的一貫作法,也是對言論自由的重大攻擊,中國的報復,與美國將其境內作為中共喉舌的五大中國官媒視為使節團、且限制人數的作法並不對等,美國有權、也有正當性採取行動保護其民主,免受中國官宣之荼毒。
艾瑋昂說,民主和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但中國一再宣稱,民主和新聞自由是西方價值,並不適用中國等東方國家,並發展所謂有社會主義特色的中國民主和新聞自由。
他說:“在中國,任何冠上社會主義特色的價值都是一場騙術,就像膺品,而帶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新聞也根本不是真正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