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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跨宗教燭光晚會悼念西藏314事件4週年


香港多個宗教團體舉辦燭光晚會悼念西藏314血腥鎮壓4周年
香港多個宗教團體舉辦燭光晚會悼念西藏314血腥鎮壓4周年

香港多個宗教團體星期三晚舉行燭光晚會,悼念2008年3月14日北京當局在西藏的武力鎮壓4週年。大會呼籲北京當局以對話解決西藏現實問題,尊重藏人的基本人權及思想信仰自由。另外,有文化組織發言人表示,在香港舉辦西藏文化活動遇到困難。

香港市民送上燭光為西藏宗教自由祝願
香港市民送上燭光為西藏宗教自由祝願

*為西藏宗教自由祝願*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基督徒學會,以及猶太教、道教、佛教團體,星期三晚舉行跨宗教燭光晚會,悼念2008年3月14日北京當局在西藏的武力鎮壓4週年,並為西藏宗教自由祝願,有數十人參加。

據主辦單位的資料指出,2008年西藏人民流亡組織發起北京奧運前“徒步返鄉”運動,仿效印度甘地不流血、非暴力精神的返鄉運動,被北京當局視為破壞奧運的舉動。

雖然,達賴喇嘛多次聲明不反對北京舉辦奧運,但批評北京政府在西藏侵犯人權,因而被禁止“徒步返鄉”運動,多人被逮捕,亦引發後來的3月14日西藏流血衝突,最後被北京當局武力鎮壓。不過,鎮壓無助於止息文化及宗教衝突,流血死亡的情況從來沒有平息,由2009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14日期間,在西藏,據悉已有28位藏人自焚,已知其中約有15人犧牲。

*呼籲北京與藏人真誠對話停止鎮壓*

晚會主持人黃美鳳表示,3月10日,是達賴喇嘛從拉薩流亡印度53周年紀念日,有團體在香港舉辦紀念集會,向北京當局提出4點要求,解決西藏問題。晚會也呼應這4點要求,包括開啟真誠、有成效的對話來解決西藏現實問題;中國政府必須立即停止在藏區的血腥鎮壓、軍管戒嚴和資訊封鎖。

數十港人參與跨宗教燭光晚會悼念西藏314血腥鎮壓4周年
數十港人參與跨宗教燭光晚會悼念西藏314血腥鎮壓4周年

黃美鳳說:“第三、容許聯合國及國際人權組織進入西藏,由獨立的調查委員會查清事實真相,追查藏區發生自焚、槍殺的地點、起因,以及藏人死亡受傷的情況、拘禁政治犯的人數和失蹤異見人士的下落要徹查。”

黃美鳳並呼籲,北京當局應採納達賴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的“中間路線”,給西藏自由、人民自決、高度自治的和解方案,保留藏區民族的宗教、文化、語言的傳統,尊重藏人的基本人權、思想信仰,放棄現行對西藏的強硬政策。

黃美鳳說:“但是血腥鎮壓、暴力鎮壓,是否可以止息人民回鄉的心願或者行動呢﹖是沒有的。所以2009年2月到現在,我們看到有這麼多的自焚者,他們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寫下血書,告訴我們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沒有的時候,真的可能比死更難受。”

*討論西藏問題在香港成禁區*

在香港舉辦310西藏抗暴53週年紀念集會的人權組織良心之友成員蔡淑芳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該組織在去年5月成立,目的是聲援中國大陸受政治迫害的民權人士的家屬,主要為他們提供金錢援助,解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香港人權組織良心之友成員蔡淑芳
香港人權組織良心之友成員蔡淑芳

蔡淑芳指出,該組織在香港舉辦紀念西藏集會,主要是由於中國大陸封鎖藏人對外發放有關藏區僧侶自焚等訊息,希望擁有言論自由的香港能夠為西藏發聲,不過這類活動在香港舉辦都受到很多的誤解。

蔡淑芳說:“在香港都是一樣,當我們有人拿著西藏的雪山獅子旗出來,都被人罵是藏獨、被人罵是分裂。而在最近兩年都曾經有青年人到中聯辦門外示威、抗議,都受到打壓。我覺得我們的政府本身都有問題,我們不明白為何他們是尋求一個自治或者尋求聲音的發放都受到這麼大的打壓。討論西藏問題在香港都好像禁區一樣。”

藏漢文化協會秘書長沈四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在2010年10月申請在香港成立有關西藏文化的組織以及舉辦相關活動都遇到很大的困難。他向有關當局表明,組織及活動不涉政治,純粹是討論西藏文化,例如舉辦香港唐卡展覽,向公眾講解如何分辨及欣賞真正的西藏唐卡藝術,但是有關當局都不批准。

*舉辦西藏文化活動遇困難*

沈四海說:“不是現在任何人拿一張唐卡出來就收顧客幾十萬(數萬美元),香港很悲哀,很多藏傳佛教的人很歛財,但問題我們真正有心辦這方面的就很慘,遞交申請表就被別人問沈先生你是否搞藏獨。我覺得今日電腦這麼發達,以我才疏學淺,我還未找到一篇文章說達賴喇嘛尊者是贊成藏獨的文章,如果有的話我歡迎你給我看看,讓我融會貫通。”

藏漢文化協會秘書長沈四海
藏漢文化協會秘書長沈四海

沈四海指出,據他了解,現在達賴喇嘛主張中間道路,不贊成藏獨,不過有很多流亡印度的西藏青年仍然主張藏獨,主要是由於這些流亡海外的青年對中國完全沒有歸屬感。

沈四海認為,中國政府應該與流亡海外的西藏青年溝通。至於他在香港由於還沒有申請到文化機構的許可,舉辦西藏文化活動都要低調,否則可能被警察逮捕。

沈四海說:“當然現在我搞了一個公司註冊我們的團體,但是我堅持根據基本法我是合法的團體,為何不批准我呢﹖當然我要搞可以用公司名義,但是我不想,因為這是我的權益,除非你說今日香港已經不是行基本法、一國兩制,已經行大陸那一套,這樣我無話可說。”

沈四海表示,他堅持以文化團體的名義,向香港特區政府申請成立他的組織,因為這是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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