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先前被定為故意傷害罪而被判囚15年的蒙古族男子,疑似在呼和浩特服刑期間拒絕認罪,遭監獄不人道對待,包括在寒冷天氣下長期被關禁閉,就連日常飲食和穿著也受到嚴格限制,每天只能吃一個饅頭,喝一杯水。這名囚犯的遭遇使外界關注中國司法制度和監獄管理存在的弊病。
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的阿拉木沙目前在內蒙古高度戒備監獄,呼和浩特第三監獄服刑。
不讓蓋被穿鞋強迫穿釋囚衣服
同樣來自內蒙的杜文因被控公款行賄罪的罪名被判處12年8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才刑滿出獄。他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披露,自己在第三監獄服刑期間,曾與阿拉木沙關押在同一囚室。據杜文觀察,多年來,阿拉木沙一直疑似遭受監獄當局各種不人道對待。
杜文說:“他被關在黑屋子裡面。每天只能吃一個饅頭,非常飢餓,因為人吃得非常少,所以非常冷,熱量不夠,還不給他們喝水,每天只給一小杯的水,差不多100多毫升。(第三監獄)八支隊禁閉室是沒有暖氣的,門下面有一個十幾釐米寬的門縫,寒風不斷往房間裡灌,房間裡的溫度很多時候都在零度左右,而他不允許蓋被子,不允許穿鞋。當局為了對被折磨的人建立剝奪感,給你穿最髒的,來路特彆不明的,已經被釋放的人的衣服。我聽已經釋放的犯人說,他(阿拉木沙)的腳現在已經凍得非常嚴重,走路非常困難,腫得非常嚴重。”
飢不擇食數度企圖輕生
杜文說,雖然中國《監獄法》規定,禁閉事件最長為15天,但這些規定在阿拉木沙身上形同虛設。最近一次關禁閉已歷時超過一個月,他被24小時帶上鐐銬,無法站立。
杜文說:“他(阿拉木沙)被單獨關押最長的一次是關押了七個月的時間。據說阿拉木沙飢餓到極致的時候,他把自己手臂的肉都吃掉了一大塊。他曾經因為這些情況,有兩三次想自殺,不想活了,把鐵管掰斷之後插到自己的嗓子裡。我入獄以前長期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工作。我有很多同事、朋友都在中國的司法部裡。這些人如果你們能聽到這個廣播、報導的話,如果你們有疑問,杜文說的是否真實的話,你們可以去看、調取在線的阿拉木沙被關押的視頻,以及回放前一段時間的視頻,是不是像我所說的沒有被子。他非常寒冷,不給他穿鞋,腳是嚴重凍傷的狀態,而且還不給他看病。據說他目前已經奄奄一息,已經快要死掉了。”
據了解,阿拉木沙是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人士,後來考上上海戲劇學院學習。杜文說,10年前阿拉木沙回老家時參與同學聚會,同學因口角發生衝突。身為蒙古族的阿拉木沙捲入事件,更被指控為主犯,其後被法院裁定故意傷害罪成判刑15年。
杜文說:“他的一個同學吃飯的時候接到電話,說是另一同學被打了。到了現場之後,他們同學又打起來了,但是他(阿拉木沙)並沒有打。事件中,對方死掉了一個人,但是大家都是有勢力的人,阿拉木沙卻是個孤兒,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沒有人能夠幫到他,在這種情況下,沒辦法,他就變成了主犯,被判了15年徒刑。”
囚犯認罪獄警可獲獎勵
在服刑期間,阿拉木沙在杜文等獄友帶領下成為基督徒。阿拉木沙不服判決,雖然入獄以來獄警一再要求阿拉木沙認罪,,但他一直不肯屈服,堅持自己無辜。
杜文說:“從工作需要上,他們(獄警)需要每一名犯人認罪伏法,這是他們的工作目標。如果能把他們轉化為認罪伏法狀態的話,會給幾千塊錢給警察。此外,在監獄警察眼裡,犯人都不是人,他們仇視不認罪的人。‘你不認罪就是對我工作的不認可。我要虐待你’。他們有個說法:沒有飢寒,不知順服。”
阿拉木沙的姑姑日前託人在境外網站發放視頻。她介紹說,近期阿拉木沙被一名姓聶的警察和一名黑社會人員打傷,直到他書面保證不再提出控告,才被獄方從禁閉室送回監區。
美國之音曾致電呼和浩特市第三監獄,但始終無人接聽。
位於加拿大多倫多的《中國之春》主編盛雪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她透過美國之音呼籲國際社會向阿拉木沙和家屬伸出援手。
盛雪說:“因為顯然,阿拉木沙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冤案,也正因為他的正直、剛強,他不肯認罪。如果他肯屈服、認罪,肯討好這個政權,有可能他的情況會稍有改善。他現在是以個人力量抗拒(抗衡)這個政權。在這個時候,外部世界一定要積極給予他應有的幫助。”
盛雪認為,阿拉木沙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中國的司法制度和監獄管理還有很多方面有待改善。
盛雪說:“像這樣的事情,在中國特別多,不光是在內蒙古地區,在藏人地區、在維吾爾地區、在其他地區,其實也很普遍。司法機構濫權、酷刑、任意對人折磨,現在在中國境內是非常普遍化的這麼一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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