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報道,中國華為公司準備在德克薩斯州提起訴訟,控告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機構使用華為的產品。
《紐約時報》援引消息人士的話說,華為準備在其美國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德州東區提起訴訟,預計將挑戰美國去年簽署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的一項條款。這項條款禁止美國政府機構使用華為等中國電信公司的設備。
美國認為華為的設備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並且呼籲其他國家也不要使用。美國司法部今年1月公佈了對華為公司及其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刑事起訴書,指控華為多年來企圖竊取商業機密、妨礙刑事調查,並逃避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華為及其兩家關聯企業3月14日將被傳訊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法院出庭。
“我認為,這是他們試圖改變有關華為的輿論。”美國霍夫斯特拉大學(Hofstra University)法學教授古舉倫(Julian Ku)對美國之音說。
華為公司及其高管強烈否認美國政府的指控,並展開旨在修復華為形象的新的公關攻勢。 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罕見地頻繁接受中國和西方媒體的採訪。上個星期,華為在《華爾街日報》上刊登整版廣告,告訴美國人說:“不要相信你聽到的一切”。華為公共及政府事務部總裁陳黎芳(Catherine Chen)在廣告的公開信中邀請美國媒體參觀華為園區,以澄清美國政府製造的“誤解”。在此之前,華為還在紐西蘭和德國投放廣告,試圖改變華為在西方的形象。
有美國記者在社交媒體上貼出華為邀請函的郵件資訊,其中顯示,行程等一切費用都不用記者自己掏腰包。有記者在回復中表示,他也收到了一樣的邀請函,但是信函是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發言人辦公室發出的。
紐約時報說, 據知情人士透露, 華為的狀告可能爭辯這一條款是“剝奪公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或者未經審判而懲罰某一個人或團體的立法行為。美國憲法禁止國會通過類似法案。 紐時說,華為預計在本周宣佈是否提起訴訟。
古舉倫說:“我認為,在法律上,勝訴的概率不是很大,因為根據美國法律,美國政府有很廣泛的權利以國家安全為由來監管企業。”
紐約時報說,華為的做法讓人聯想到兩年前俄羅斯網路安全公司卡巴斯基(Kaspersky)。當時美國官員也擔心卡巴斯基有可能被用於搜集情報、危害國家安全,隨後國會在開支法案中寫入了禁用條款。卡巴斯基向美國法院兩次提起訴訟,但都以法院不予受理告終。
不論華為是否起訴美國政府,或者起訴後結果如何,分析人士認為,在美中國企業享受到的權利,在華的外國企業根本無法享有。
霍夫斯特拉大學的古舉倫說:“所有這些都不可能發生在中國。美國公司不可能去中國法院起訴中國政府,他們也不可能在中國的報刊上公開批評中國政府在國家安全方面所做的決定。華為是在利用美國的制度,美國的司法、政治和媒體制度,發起反擊,而這些是美國公司無法期望在中國做的。在美國的中國公司或者在加拿大的中國人有時候具有優勢,他們擁有比在中國可能擁有的更多權利和能力來挑戰政府。”
上週五,加拿大司法部發表聲明,批准“正式啟動孟晚舟案的引渡程式”。孟晚舟將於本週三在溫哥華的聽證會上出庭,屆時將確定接下來引渡聽證的日期。
孟晚舟的律師表示,已向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加拿大皇家騎警提出民事訴訟,控告他們嚴重侵犯孟晚舟的憲法權利。
中國星期一稱,於12月拘押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等兩位加拿大人從事竊取、刺探情報的偵辦工作取得重要進展。當局說,辦案部門將根據案件辦理情況,適時啟動下一步司法程式,並稱中國是法治國家,康明凱等人的各項合法權利都會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