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面對幾項司法訴訟的香港學運領導人黃之鋒在一宗較小案件中被法院認定無罪。黃之鋒表示,針對他的佔中行動案裁決即將下達,結局尚不可測。不過,他依然認為香港擁有法制和司法獨立。
星期二是香港學運領導人黃之鋒司法抗爭道路上的重要一天。警方指控黃之鋒在2014年6月中聯辦前舉行的一次小規模抗議行動中涉嫌“阻差辦公”。
不過,香港一家法院星期二裁決黃之鋒無罪,駁回警方指控,稱黃之鋒敲擊手中的玻璃瓶,只是為警察現場執法造成“不便”。黃之鋒本人也堅稱無罪。
裁決下達前,黃之鋒在法院外對傳媒表示:
“事實上我已證明這是政治迫害。政府試圖打壓帶頭的活動人士。”
法院外面,一些政治活動人士前來聲援,包括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以及數十名支持者,他們高呼口號,手舉象徵佔中行動的黃色雨傘聲援黃之鋒。
無罪判決下達後,有學生領導人批評香港警方證據不足,非要提告,目的在於騷擾學生。19歲的黃之鋒表示,尊重法院的無罪裁決。
他說:“我們將記住法官的話。不過,我們不會放棄街頭抗爭。對於這項裁決我們還是尊重的。”
據報導,被判無罪的這宗案件對黃之峰只是一宗次要案件,黃之鋒最近還被控與引發大規模佔中行動的2014年9月26另外一次事件有關,事件中有學生爬進政府大樓。黃之鋒表示,法院裁決本月在即,刑責將更為嚴厲。
黃之鋒說,他依然對香港法制和司法獨立抱有一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