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1月30日公佈《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新增“境外干預罪”,旨在切斷香港與台灣政治組織的聯繫。在台港人直言,自香港“淪陷”後,自由跟專制的“柏林圍牆”從深圳挪移到台灣海峽,台灣處於與中共對抗前沿的特殊地位,現在要把香港關進中國的大籠子裡,必須消滅來自台灣的曙光。
反送中運動落幕後,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的道路分流,一路還留在香港境內,但走向地下化抗爭;另一路則是海外港人,並趨向完整組織化,其中台灣因為地處對抗中共威權擴張最前線,更凸顯在台港人的特殊性。
香港政府1月30日宣佈正式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不少內容引起關注,例如新增的“境外干預”罪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將禁止港人與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聯繫。
成立於2019年反送中期間的“香港邊城青年”, 2021年在台灣立案。他們這幾年透過公開活動持續為香港發聲,包括快閃行動、召開記者會、舉辦論壇,或將香港研究報告網絡宣傳,也向台灣民代倡議港人庇護這類政策。
從香港移居台北的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馮詔天認為,目前世界上官方渠道的香港訊息,大多是親中或中國直接委派代理人的單方面說法,港府之所以害怕,是清楚自己做得不好,知道真實狀況不如報告書或諮詢文件上面所言樂觀。目前《基本法》第23條框架模糊,沒有清楚定義與罰則,看似比港版國安法更嚴格,大家普遍擔憂不知道紅線在哪裡,如同國安法頒佈初期的摸索狀態。
黎明前的最黑暗時期 在台港人團體憂紅線模糊
馮詔天表示,《基本法》第23條擴大執法範圍,即使海外團體沒有直接跟香港本地團體聯繫,都有可能對在地港人構成風險。在台港人團體的發展恐面臨幾個困境。首先,多數港人尚無台灣公民身份,參與組織難免顧慮可能返港的風險,或對在港家人造成影響。另外,組織舉辦活動存在高度未知風險,僅能倚賴事前評估或台灣執法機關維安,控制風險。最後則需要重新評估過往與香港團體的聯繫管道,另闢更安全的聯絡網。
儘管風險劇增,但馮詔天仍相信,對想要爭取香港民主自由的人來說,《基本法》第23條並不會造成心理負擔,並且仍耐心努力等待好轉的時機。他對美國之音說:“他們覺得港版國安法並不足夠,所以才會必須要再繼續去推行《基本法》第23條。也是在說明,其實我們的之間的聯繫跟我們的之間的努力還是有效的。(溝通)風險或管道或需要的成本非常高,可是我們相信我們這個聯繫其實並不會斷掉。”馮詔天不諱言現在是黎明來臨前的最黑暗時期,香港人要取回民主自由,必須經歷這個痛苦過程。
跨越20年的國安大網撒向境外
1997年起,《基本法》被視為香港憲法,中國人大擁有解釋權。港府早在2003年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最終撤回。
20年後,《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新增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罪、電腦和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罪、境外干預罪。其中涉及境外概念引起討論,在2003年《草案》中僅指涉本地組織,現在擴大至境外團體或“影子組織”。且執法程序從《草案》中規定取締組織條件是維護國家安全“必要”的,修改為保安局局長合理地相信是“需要”者,可禁止組織運作。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1月30日發佈新聞稿回應,諮詢文件污名化與國際社會連繫的公民社會組織、人權團體為外部勢力扶植,並擴大保安局局長禁止社團運作的權力,《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第23條是明知且違反國際人權責任。
港媒《香港01》2月2日報導引述香港大學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觀點,表示這是外國勢力對中國國安威脅增加採取的應對措施,其立法方向符合國際上對國安立法的趨勢,歐美各國和中國也有類似做法。台媒中央社1月30日報導指出,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參考英、美、加、澳國安法律,與現有的香港國安法銜接、兼容及互補。
切斷香港人流、金流、資訊流 海外組織應“如水善變”
同樣自香港移居到台灣的時事評論員桑普指出,面對香港離心、外國反中政策等問題,中國“黑臉當到底”,利用《基本法》第23條進攻與防守兼施,不僅讓香港成為被中國征服的第一個橋頭堡,也傳遞不怕世界制裁的信息給國際社會,彰顯中共霸權。
桑普對美國之音說:“什麼叫境外勢力代理人或者影子組織,這完全由他(港府)來定義,他要切斷人流、金流、資訊流,等於是紅海二分,要把它畫一條線,蓋一個沒有實體磚頭的柏林圍牆。恫嚇效果最大是發揮在香港的香港人身上,而不是發揮在離散港人身上。”
桑普預期《基本法》第23條會帶來寒蟬效應,台港組織此後運作會轉趨低調。他認為在台或海外港人組織要“如水善變”,因時因地調整,離散港人組織化力量雖有助於達成為香港民主自由留一線生機的目標,但非組織的個人力量也不容忽視。
桑普表示,最重要的是拒絕遺忘,溫存香港記憶。離散港人在各地立足落地生根,與民主自由社會融合,落實文化保存跟再生,才能有機地、自發地綻放力量。他強調,中共不怕單一的組織,卻懼怕游擊力量。
對於港府企圖切斷香港社團與外界的聯繫,桑普認為“山不轉路轉”, 只要團體交流轉趨務實低調的“軟對抗”,聯繫不可能完全斷絕。香港沒有正式封關限制人員出入境,也沒有斷網隔絕新聞評論網站和社群媒體,不可能完全斷掉人流、金流和資訊流。
香港公民社會最後一絲存在
2003年香港的“反23條遊行”是那個年代標誌性的公民社會戰績,昔日參與遊行的前香港油尖旺區議會議員陳嘉朗也已移居台灣,如今看到《基本法》第23條捲土重來,心情難免複雜。
他形容香港經歷20年後的民主自由倒退,如今就像台灣早期的白色恐怖,不怕境外反共,而是怕內部造反,現在“國家等於黨,國安法應是“黨安法”。
《基本法》第23條將叛國罪擴大規管,包含加入與中國交戰的武裝力量。陳嘉朗分析,在台灣取得公民身份的香港人若依法服兵役,返港即是叛國罪。
陳嘉朗指出,諮詢文件提及台灣11次,是因為自台灣太陽花運動之後到蔡英文執政8年,香港本土派與台灣本土政黨和民間交流密切,陳嘉朗直言“港共”有危機感,形成“太監比主子更急”狀態。
對於《基本法》第23條使得海外港人恐被鎖定,陳嘉朗說,台灣的香港團體大多是協助安頓、融入生活的同鄉會類型,並非政治性組織,真要改變現況的能力有限。
他對美國之音說:“海外的香港人的團體,也沒有槍、沒有炮,反而只有個嘴巴,(港府)你就這麼怕到這樣子嗎?你是豆腐渣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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