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香港第一名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起訴的被告唐英傑因該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复核被拒後,其上訴在星期二又被上訴庭駁回。唐英傑案定於本週三開審。
唐英傑引述多個英國案例,指出刑事審訊設置陪審團的重大價值和獨特功能,但上訴庭判詞說,雖然審訊中設有陪審團是原訟法庭的常規審訊模式,但不應假設這是刑事法律程序中達致公平的唯一方式,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相關條文沒有指明,陪審團是公平刑事審訊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上訴庭說,當陪審員和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影響,以及司法公平正義的妥為執行可能受妨礙,令陪審團公平審訊的目的有受影響的風險,唯有不設陪審團而由三位法官審訊案件,以確保公平審訊。
去年7月1日港版國安法生效的第一天,23歲的唐英傑在香港灣仔,打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標語參加抗議活動。警方說,唐英傑駕駛電動車沖向警察,撞傷了幾名警員之後被逮捕。
唐英傑受到的指控罪名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等罪。如果指控成立,最高可能被判終生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