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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兩名高管被拒絕保釋


香港蘋果日報總部。(路透社照片)
香港蘋果日報總部。(路透社照片)
《蘋果日報》兩名高管被拒絕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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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報紙《蘋果日報》的兩名高管因國家安全法受到指控,週六(6月19日)被拒絕保釋,該案件引發國際社會的譴責,及對香港媒體自由的擔憂。

香港警方周四派出500名警察突襲被當局稱之為“犯罪現場”的《蘋果日報》新聞編輯室,並拘捕了該報5 名高管,其中包括總編羅偉光和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

警方稱該報發表的約三十篇文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這是當局稱媒體文章可能違反有爭議的國安法的首宗案例。

羅偉光和張劍虹被控“勾結外國或外部因素危害國家安全”,週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被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

他們將於8 月13 日再次出庭。

據路透社援引法庭文件所述,羅偉光和張劍虹兩人被控在2020 年7 月1 日至2021 年4 月3 日期間與《蘋果日報》的創辦人黎智英勾結,要求外國、個人或組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或封鎖,或從事其他敵對活動。”

路透社報導說,蘇惠德法官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相信羅偉光和張劍虹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因而拒絕兩人的保釋申請。

根據安全法,被告有責任證明他們在保釋後不會構成安全威脅。

作為保釋申請的一部分,羅偉光和張劍虹提出辭去蘋果日報的職務,不與媒體和外國政界人士交談,並分別支付最高20萬港元和300萬港元的現金保釋金。

被控與外國勾結的三家《蘋果日報》關聯公司指派人員代表公司出庭。當局凍結了三家公司1千8百萬港元(約232 萬美元)的資產。

據《蘋果日報》報導,週四被捕的另外三名高管,即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已於週五晚些時候獲准保釋。

據路透社報導,陳劍虹在周六聽證會被拒絕保釋後在法庭外說:“我們明天仍將出版報紙。我們將盡最大努力繼續運營。”

週六早些時候,在聽證會前,法庭外人群聚集,一些人拿著黃色雨傘或穿著蘋果日報T 卹說:“不要害怕,繼續戰鬥。”

香港國家安全法懲罰北京廣義上所說的分裂國家、顛覆、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勢力,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香港警方逮捕5名《蘋果日報》高管及對該報進行突襲的規模受到西方國家、人權組織、新聞協會和聯合國首席人權發言人的批評。

自從黎智英去年被捕以來,蘋果日報及其上市發行商壹傳媒集團(Next Digital)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根據國安法,黎智英的資產已被凍結。他已經因參與未經授權的集會被判監禁20個月。他還面臨國家安全方面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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