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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以顛覆罪判45名泛民主派人士入獄 最重判刑10年


西九龍裁判法院民主派人士國安法審判後離開法庭的人士 ( 2024年11月19日 美聯社)
西九龍裁判法院民主派人士國安法審判後離開法庭的人士 ( 2024年11月19日 美聯社)
香港法院以顛覆罪判45名泛民主派人士入獄,最重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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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週二(11月19日)宣布對所有45名被判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的泛民主派人士判處4至10年的刑期。這宗香港最大規模的國安法審判已引起美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的批評。

2021年,香港共有47 名泛民主派活動人士遭逮捕,並被控違反北京實施的國家安全法,涉嫌密謀顛覆國家政權。在今年5月里程碑式的審判中,14 名被告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罪名成立,31名被告均認罪,另有兩人被判無罪。

香港法院以顛覆罪判45名泛民主派人士入獄最重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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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週二的判決書,香港大學前法律學者戴耀廷被判10年監禁,是2020年中國實施《香港國安法》壓制異議分子以來最重的判刑。法官寫道,戴耀廷在數月間發表了一系列闡述其思想的文章,本質上是“鼓吹革命”。

年輕社運人士鄒家成被判第二長刑期7年9個月。香港高等法院表示,這是因為他“在該計劃中比其他被告發揮了更積極主動的作用”。

泛民主派政治人物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澳大利亞公民吳政亨也被列為組織者,被判處最高達7年3個月的刑期。

其餘40名被告的刑期為從四年兩個月開始,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6年9個月、“長毛” 梁國雄6年9個月、黃碧雲6年6個月、楊岳橋5年1個月、胡志偉4年5個月、朱凱廸4年5個月、毛孟靜4年2個月、譚文豪4年2個月、郭家麒4年2個月、范國威4年2個月。

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4年8個月,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獲刑4年3個月。

被判7年監禁的記者何桂藍在社交媒體臉書上寫道:“對北京來說,我們真正的罪行是,我們不滿足於參與被操縱的選舉。”

“我們敢於向此政權提出這樣的問題:民主在這樣的結構下是否可能實現?其答案是對社會各方面的全面鎮壓,” 何桂藍說。

法庭人滿為患

從星期二凌晨開始,數百人就在法院外排隊,許多人在小雨中撐著傘,試圖在主法庭和幾個附加法庭內佔據一個座位。

香港當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及週邊數條街部署了嚴密的警力,包括警犬、裝甲車和警燈閃爍的車輛。一些人被搜查和詢問。

出席聆聽宣判的前香港公民黨區議員黃文萱對法新社表示,她認為這些刑期“鼓勵人們認罪並作證指控同胞”。 “對於那些拒絕被馴服的人,懲罰顯然會更重,” 黃文萱說。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週二表示,本案被告因和平參與受到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正常政治活動,卻受到嚴厲起訴和監禁,美國對此事予以強烈譴責。

美國駐香港領事館政治處負責人羅克西·霍格(Roxie Houge)在香港法院大樓外發表講話說,美國政府譴責“香港持續起訴那些表達政治觀點…行使言論自由的個人”。

美國候任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提名的國務卿馬可·魯比奧一直是該審判的堅定批評者,並在今年早些時候的一封公開信中批評這些定罪是中國以國家安全法“全面侵犯香港的自治、法治和基本自由」的證據。

澳大利亞外交部長黃英賢表示,澳大利亞對中國和香港官方繼續廣泛實施國家安全立法表示強烈反對,她對這些判決表達“嚴重關切”,並呼籲中國“停止壓製香港的言論、集會、媒體和公民社會自由” 。

台灣總統府發表聲明稱“民主無罪”,並嚴正譴責中共政府利用司法手段與不公正程序,壓製香港民主派人士的政治參與與言論自由,台灣將繼續與香港站在一起。台灣外交部、陸委會和執政的民進黨都發布了類似聲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星期二對記者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行為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他聲稱,中國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並且“堅決反對個別西方國家借相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

台灣總統府譴責此舉,稱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台灣將繼續與香港站在一起。

(本文參考了法新社、路透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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