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日爆發性騷擾風波,逾30位女性控訴遭跨政壇、學界、媒體和藝文圈等人士的性騷擾經歷。此波女權#MeToo運動已造成兩名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退選及多人退出公眾領域。女權人士表示,台灣有關性別平等的三大法規已施行多年,但在文化和落實面仍有極大落差,尤其部分加害人的狡辯行徑恐對受害人帶來二度傷害。為強化對受害人的保護,台灣立法院計劃於7月底召開臨時會,以完成相關修法。
受到台灣政治劇《人選之人-造浪者》的啟發,一名前民進黨女性黨工於5月底透過臉書揭露,她去年遭合作廠商人員性騷擾時曾求助黨內主管,卻遭冷處理,甚至吃案,引發各界對民進黨支持性別平等理念的質疑。
此後一周裡,逾30位來自台灣各領域的女性透過社媒接連發聲,紛紛陳述自己被性騷擾的經歷,而遭控的加害人遍及台灣政壇、學界、媒體和藝文圈等公眾人物。例如,民進黨籍的前高雄市長辦公室主任洪智坤遭控對女導演摸胸騷擾;名嘴朱學恆遭控強吻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另一位名嘴朱凱翔也涉及對雲林縣議員陳芳盈言語性騷擾或強吻前主播陳乃瑜等。台灣前駐菲律賓大使徐佩勇則被控對菲籍女祕書掐胸、觸摸私處後,已遭台灣外交部解職調查中。
台灣掀起#MeToo風暴
此外,中國籍作家貝嶺遭控10多年前、曾對台灣劇作家簡莉穎強吻、撫摸,但他嚴詞否認並以“完全是杜撰”回應。中國民運人士王丹也遭控多年前分對兩名台灣清華大學男性校友強吻或性侵未遂,其中一人已具狀提告。台灣清大也啟動調查,並決定中止王丹的聘任。王丹本人則主動回到台灣,表示將坦然面對司法檢視。
台灣這一波女權維權#MeToo運動延燒多日來,民進黨籍立委參選人李正皓因涉入偷拍前女友親密照並言語威脅等類似爭議,已於6月8日宣布退選。另一名參選人,前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雖然調查結果認為並未在處置黨內性騷案有過失,但仍決定採高道德標準,於6月12日做出退選決定,以負起政治責任。至於其他兩位黨職中級主管蔡沐霖、許嘉恬早前已因消極處置或吃案嫌疑也辭職負責。
位於台北的民進黨籍立委范雲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此次數十位女性勇於說出受害經歷,代表台灣性別平等(性平)意識已略有提升。對台灣婦女權益和民主深化來說,意義重大,也提供一個契機,讓台灣社會能集體學習性騷擾的相關議題,或可進而改變性騷擾的陋習和文化。
范雲說:“這是台灣非常重要的一個性平時刻,這代表,我們過去在製度上做了很多的改革,可是在性別平等的文化上,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這麼多的女性站出來,她感受到,在這個時候一起發聲會是一種集體的力量,她會得到支持。也許透過她的發聲,這個結構,這個不公平的體系還有文化,有機會改變。”
台灣性騷擾至少7成未申訴
不過,她直言,此次爆出性騷擾的人數雖不少,但恐為冰山一角,因為性騷擾受害者為了保全工作,多選擇隱忍。
范雲說:“(台灣)勞動部的調查就是,有被性騷經驗的,可是沒有申訴的,至少有7成的比例的人選擇不申訴。那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失去工作。”
范雲自己也是性騷擾的受害者,三年前,在一場議會衝突中,國民黨立委陳雪生以肚子頂撞她的背部,還對她說出“用肚子不會懷孕”的黃腔。此案經法院審理,最後陳雪生敗訴,日前遭判賠8萬元新台幣(約2,660美元)。
范雲說,她的性騷擾案走了三年庭審才獲得解決,非常辛苦,因此她很能理解受害女性不願申訴的理由,就是一方面自覺羞愧,另一方面也怕麻煩或者申訴也無濟於事的心情。
對於加害人的反應,包括范雲在內的多位女性維權人士表示,此次部分加害人或相關人士採高道德標準,在第一時間就誠懇道歉,並選擇退出公眾領域,以示認錯,值得肯定。
不過,他們說,令人遺憾的是,仍有部分加害人疑似心存僥倖,不斷卸責、狡辯,實則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性騷擾構成要件:受害人的主觀感受
范雲說,多數加害人仍以“無性騷意圖”來為自己辯解,代表他們不了解,性騷擾的法律定義不在加害人的意圖,而在受害者的主觀關受,亦即,“在未經同意下,與性和性別有關的言行讓受害人覺得不舒服”。
位於台北的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伍維婷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也說,除了加害人對性騷擾的認知不足外,部分輿論也殘留責怪受害者或“厭女”的心態,例如,怪罪女性受害人單獨和加害人出去吃飯、喝酒或獨處車內,甚至誘惑加害者的論述。
伍維婷說:“我覺得,這個社會還在責怪受害者,還在尋找一個完美的受害者。當然,這整個加害人的反應也提醒了我們,還有第三個文化,就是台灣還是有一個厭女的氛圍,就是,厭惡女性的氛圍,才讓加害者今天能夠這麼大剌剌地說出那些對於受害女性來講可能是第三度、第四度傷害的話語。”
伍維婷認為,名嘴朱凱翔以“我完全不記得,你要我道歉,我就道歉”的說法回應,非常不誠懇,而這樣的道歉也顯得廉價,作了非常不好的示範。她說,另一位名嘴朱學恆更惡劣,他早於去年性騷鍾沛君後,就已草擬致歉切結書,但事後反悔未簽署,還於今年6月12日到地檢署告發自己,被外界視為操弄法律。
伍維婷說:“另外一個很糟糕的加害人就是朱學恆,因為他今天以告發,而不是自首的方式,去法院告發自己,事實上是把舉證責任丟回去給鍾沛君議員。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做法,因為他不但不認錯,他甚至以玩弄法律訴訟的方法,要來逼迫受害人不要再對他做出任何這種指控。”
台灣性平法律漏洞多
女權人士認為,目前爆發的數十起性騷擾案,大多數年代久遠,若無確切證據,恐難循法律途徑爭取到正義。他們還說,台灣雖已施行性平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長達20年,來處理職場和非職場的性騷擾案件,但現實狀況仍然是性騷擾頻傳,且申訴率偏低,代表這三部法律仍有漏洞,以致未能產生協作的功效。
立委范雲說,她已廣納婦女界的意見,將盡快提出修法版本,以期於7月底的立法院臨時會完成審議,從法制面健全對性騷擾案的處置。例如,她說,現行的《性騷擾防治法》適用於非職場的性騷擾案件,但明定只有1年的追訴期和新台幣1萬到10萬的性騷擾罰款,太短太輕,未來應會延長或加重,甚至新增加害人接受性平課程的要求。
對此,位於台北的元豪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維信建議,應至少參照民法的侵權追訴期,將性騷追訴期延長到兩年。但世新大學的伍維婷呼籲,應針對不同的性騷擾樣態保留彈性,尤其對遭性騷的未成年受害者,應保留至他們成年後才採取申訴的權利。
新設外部機制,覆蓋受害人
另外,《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的是職場同事間的性騷擾案件,而且規定雇主調查性騷擾案件。范雲說,目前的一大漏洞是雇主本人就是加害人時,寄望雇主啟動性騷擾調查猶如緣木求魚。而且這個法律也未強制要求30人以下的小公司要設立性騷處置機制。范雲希望未來能透過外部機制的設立來補上這些漏洞,以期覆蓋每一位受害人。她說,所謂的外部機制可能是在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直接設立性騷擾調查委員會,讓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不過,律師林維信提醒,目前失業率偏高,不管雇主是否為加害人,受害人若在工作無保障的前提下,可能仍不願意出面申訴。他還提醒,性騷擾的對象無關性別或性取向,男女都有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帶有性歧視的意味。
林維信告訴美國之音:“它也包含一種歧視在裡面,那譬如說,我今天可能是異性戀的人,我歧視同性戀,所以我一些言語上,讓同性戀的人感覺到受委屈,受到冒犯,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在性別上,當然統計上來說,最多的是男性性騷女性,但是像其他的性別組合,也是都有可能的。”
根治性騷擾 性平等教育是關鍵
觀察人士說,除了健全法制環境,做好對未成年人和職場成人、尤其是主管的性平等教育才能根治性騷擾。不過,世新大學的伍維婷說,台灣的性平等教育自從遭保守團體抹黑為性解放課程後,已趨向保守化,若未改革,恐難達到防治性騷擾的效果。
伍維婷說:“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要討論身體的界線,要討論性教育,要更為全面地去告訴我們的年輕世代,如何尊重不同的性別,或是尊重跟他有差異的人,也要讓我們的年輕世代去理解權利的議題。”
至於此次性騷擾風暴的政治效應,位於花蓮的東華大學教授詩正鋒認為,只要三位台灣總統候選人未涉及任何性騷擾事件,此波風暴應該不致於影響到總統大選的選情,雖然民進黨參選人賴清德的威望已略有受創。不過,他預言,經此風暴,未來各黨的立委候選人,可能會受到性平等放大鏡的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