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星期五結束。高等法院法官星期三傍晚高等法院拒絕社民連及本土民主前線申請的緊急司法覆核聆訊。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新增的確認書,表示擁護《基本法》。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表示仍會報名參選,及繼續循法律途徑尋求推翻確認書。
星期四晚最新消息:曾經表明主張港獨的梁天琦,以及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參選提名仍未得到選舉主任確認。梁天琦回應選舉主任表示,不會續推港獨,真誠擁護《基本法》,並且補簽確認書。
新一屆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4日投票,提名期7月16日展開,至星期五(7月29日)結束,接受參選人報名。選舉管理委員會在提名期開始前兩日,即是7月14日突然在互聯網上發稿宣佈新規定,參選人除了一如以往必須在提名表格上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之外,今屆選管會新增一份「確認書」,要求參選人在報名時額外簽署,表明擁護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等,3條《基本法》條文。
*梁天琦吳文遠提緊急司法覆核*
曾表明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7月16日報名參選新界東立法會地區直選,並且拒絕簽署確認書,他最近收到選舉主任的電郵,要求他回覆是否仍然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選舉主任在電郵表示,如果梁天琦未能在限期前回覆,選舉主任將按相關法律和所有相關資料,決定他的提名是否有效。
梁天琦與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最近分別就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新增確認書的決定,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確認書」的決定,並宣布選舉主任在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時,無權查詢參選人是否真誠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聲明,並要求法庭在提名期星期五截止前進行緊急聆訊。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三下午進行聆訊,法官表明聆訊只是處理,應否按申請人的要求,加快審訊的問題。法官表示,法庭需要考慮如果司法覆核審訊,不在提名期完結即星期五前進行,會否對申請人造成無法補救的不公。
*法官拒緊急覆核確認書8月再審*
法官考慮控辯雙方的陳辭後表示,為了保障選舉的確定性,法庭不適宜在選舉中途介入。法官表示,即使申請人因選管會的不合法決定而不獲有效提名,申請人還可以在選舉後提出選舉呈請。如果法庭屆時頒令重選,對申請人也沒有造成無法補救的不公平。因此法官認為,案件沒有急切性,拒絕在星期五前作出緊急司法覆核聆訊的裁決。
梁天琦星期三傍晚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法官雖然拒絕緊急司法覆核聆訊的申請,但是法官認為案件仍然有重要性。
梁天琦說:因為法官認為,需要處理公眾對於選舉的憂慮,所以法官叫我們兩方的法律團隊,在8月中之前選半日出來再次開庭,但是這一庭就會作最終裁決,但是不會趕及在提名期之前進行,最遲是8月中。
*梁天琦指提名期前司法手段用盡*
梁天琦表示,沒有簽署確認書而被選舉主任進行政治審查的候選人,司法手段在提名期前基本上用盡,接下來就要看選舉主任是否否決某些參選人的提名之後,提出選舉呈請。梁天琦表示,選舉呈請需時1至3年不等,如果提名被選舉主任否決,今年9月4日未能參選立法會選舉是既定事實。
梁天琦表示,過去一星期一直循法律途徑爭取,根據《基本法》他應該有被選權,他不明白為何參選立法會,變成有「篩選」,如果他的參選不獲確認,將會提出選舉呈請。梁天琦並表示,不認同主張港獨的人無權參選立法會。
梁天琦說:你無辦法否認在香港的確有為數不少的香港人,抱持著這個(港獨)的政治信念,是不是這17%的人、這17%的香港人,是不是他們不配有一個代議士去代表他們﹖這個是不是民主選舉﹖大家話我們有(立法會)35席的地區直選,是由直選產生,為何地區直選都可以有這樣的「篩選」呢﹖就著每一個候選人的政治主張作出「篩選」呢﹖這個是不是民主呢﹖我們特首已經無民主,特首的選舉已經無民主,立法會有功能組別無民主,現在連地區直選都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這個是甚麼制度呢﹖
*不會放棄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
梁天琦並表示,無打算放棄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
梁天琦說:如果這個政權千方百計,不想我們去參選,不想我們去贏,不想我們堂堂正正走入去這個立法會的話,我不想它成功,它愈不想我去贏,我就愈想去贏,它愈不想我走入去這個立法會,我就愈想走入去這個立法會,它不想我堂堂正正走入去嗎,我用其他、我用我自己的方式走進去。
截止星期四傍晚,梁天琦未有在社交網站公佈如何回覆選舉主任,有關港獨的問題,而本土民主前線在社交網站公佈,提名期將於星期五完結,星期四傍晚會在新界東多個地區設街站,緊急協助_另一組織」收集提名。
*陳浩天拒回答選舉主任查問港獨*
同樣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7月18日報名參選新界西立法會地區直選,他最近同樣收到選舉主任的電郵,要求他回覆是否仍然主張及推動香港獨立。選舉主任表示,將會考慮陳浩天對上述問題的答覆,以及相關資料,然後決定他的提名是否有效。
陳浩天星期二(7月26日)傍晚召開記者會表示,當日下午回覆選舉主任,拒絕回答有關問題,並質問選舉主任無權查問他的政治立場。陳浩天表示,如果選舉主任否決他的參選,不單只剝奪他的參選自由,更加剝奪很多香港選民的選舉自由,因為投票也是選舉的一部份。
陳浩天說:所以我在這裡呼籲,所有的香港人,如果你們的選舉自由是被剝奪的話,請你們走上街頭去作出抗爭,作出反抗,去保護你們自己的權利,為了你們的將來,去作出一個反抗。因為今日它(政府)能夠問一條問題就是說,你怎樣看香港獨立,你對於香港獨立的立場是怎樣,他日它可以問一條問題就是,問你怎樣看共產黨﹖你對於共產黨的立場是怎樣﹖進一步再問你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的施政你有甚麼看法﹖它是可以問這些問題,今日開了一個先例,日後後患無窮。
*若被否決參選將提選舉呈請*
陳浩天表示,不會回答選舉主任詢問他是否支持港獨的問題,因為選舉主任無權對他的政治取向作出審查,只有香港選民才有權考慮他的政治取向。
陳浩天說:至於你說擁護《基本法》的話,這個是一個政治操作,我所簽的聲明,是包括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個只是一個政治操作,而我的主張依然是支持香港獨立,以及廢除《基本法》。
截止星期四傍晚,陳浩天仍未收到選舉主任回覆,他的參選提名是否有效,不過,陳浩天估計被否決的「可能性高」。陳浩天並表示,如果真的被取消參選資格,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包括提出選舉呈請,更不排除會採取法律以外的行動,他又表示,會用和平的方式爭取。
*吳文遠續爭取司法覆核確認書*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對法官拒絕確認書緊急司法覆核聆訊表示失望,星期四下午改變選舉部署,設街站收集選民提名,隨即報名參選九龍西立法會地區直選。吳文遠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不會簽署確認書,並繼續循法律途徑,爭取8月中司法覆核,推翻確認書的決定。
吳文遠說:因為我們認為法庭需要給一個法律依據給選管會,我們認為這個確認書是完全不合法,選管會也是越過自己的職能,我們希望就是可以透過這個司法覆核,由法庭根據法律去釐清這件事。
吳文遠表示,該黨其他參選人包括在新界東尋求連任的梁國雄,都拒絕簽署確認書,目前還未收到選舉主任回覆提名是否有效。吳文遠並表示,目前沒有考慮提名如果被否決有何部署,但他認為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做法,是香港民主極大的倒退。
*民主黨抗議政治思想審查*
大部份拒絕簽署選管會新增確認書的泛民主派參選人,都得到選舉主任回覆,參選提名有效,而且不需要透過電郵回答政治主張。不過,民主黨十多名成員,包括多位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人,星期四中午到選舉管理委會員抗議,反對港府政治思想審查,藉確認書剝奪市民參選權利。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公民平等選舉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可以因為不同政見就被政府開先例。
楊森說:此例一開將來就會變成災難,我們就破壞了香港人的公平的選舉文化,希望中央(北京)、西環(中聯辦)也好,看清楚我們,我們民主黨很強調,我再講一次,民主黨是不會支持港獨,我們也不認為港獨是我們香港人的出路,但是如果有一些人,他因為港獨,他想參選,我們不可以因為這樣不讓他參選的,我們要維持一個公平的權利。
民主黨副主席羅健熙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確認書是一個很大的隱憂,如果港府今日以政治理念篩選參選人,日後可以就參選人是否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等政治立場篩選參選人。
*對參選人差別待遇或有上級指示*
對於選舉主任只是針對個別主張港獨的參選人,要求他們以電郵回覆對港獨的立場,並且保留他們的參選資格確認,而泛民參選人同樣不簽署確認書,但選舉主任不需要電郵查詢,就通過提名確認,羅健熙表示,選舉主任對不同政治立場的參選人的差別待遇,不似是出於一個普通公務員的考量。
羅健熙說:我相信不是出於一個選舉主任,即是一個公務員、一個首長級第二級的公務員,其實他在這件事情上,我不相信是他自己「話事」(決定),即是一定是一些政府的高層,不論是局長或者特首,他們有一些指令下去,然後叫他做某一些事情,而他要去做這樣,所以我不想將這件事說成是選舉主任怎樣,我覺得整個政府不論由特首到局長,其實應該立即撤回(確認書)這個安排,如果不是的話,其實市民的公民權利就會受到很大的打壓。
羅健熙表示,確認書的安排有反作用,令港獨的討論更為熱絡,他相信政治思想不可能透過政府的打壓而消失,愈打壓反抗會愈大。
在提名期結束前一日,曾表明個人支持港獨的多名青年新政參選人,包括陳澤滔、黃俊傑、游蕙禎,以及主張香港前途自決的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都收到選舉主任回覆,參選提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