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0月4日下午宣佈《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午夜12點起生效。民眾週五中午舉行大規模集會抗議,他們在抗議活動上還喊出了“解散警隊”的“第六大訴求”。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引用緊急法來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她說:“過去四個月由於反逃犯條例修法引起的抗議活動中暴力不斷升級,達到了令人警覺的水平。”
在林鄭月娥做出這項宣佈之前,香港建制派議員和港區人大代表3日就已經舉行記者會要正式推動禁蒙面法。
數以千計的香港民眾週五在多個區舉行了集會遊行,表達他們對《禁止蒙面規例》,也就是人們所稱的禁蒙面法的憤怒。
在中環遮打公園的集會上,香港時事評論員、《炎黃解讀》作者潘東凱諷刺說:“如果這樣我穿黑衣也是犯法。我覺得世界上最珍貴的是個人自由,我喜歡戴口罩就口罩,我喜歡蒙臉就蒙臉,我們香港人最喜歡的就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人權和自由。 ”
這次集會也叫做“口罩集會”,有些人說平時他們參加遊行可能不一定戴口罩,但今天特別要帶上口罩。
會計師文先生說他來參加集會是為了反對《禁蒙面法》:“香港特區政府正在做很多損害香港人民利益的事。所以我們站出來支持那些示威者。我是個中年人,我不認為我需要在示威中戴面具。”
一位叫Bunny女士說她平時只戴口罩和帽子,今天則全副武裝:“我想表達的是不要把戴面具和遮臉妖魔化,因為我們有保護自己的權利。”
禁蒙面法的推手們說規例不適合警察,也不會損害公民自由表達的權利,法案的目的是打擊非法和暴力示威者。
但是Bunny 認為推行禁蒙面法形同鬧劇:“因為警察可以戴面具,隱藏身份,使用武力抓捕抗議者,而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他們甚至不需要出示編號,為什麼我們不能戴面具保護我們的身份?“
另外禁蒙面法的推手們將加拿大等民主國家做為推動這項法案的依據。
這個理由也遭到抗議民眾反駁,民眾萬先生說:“但是加拿大是一個民主國家,香港不是。我們不能直選。”
在這次集會上記者還聽到很多人高喊“解散警隊”,表達他們對警察涉嫌過度使用暴力的不滿,很多人也將此稱為第六大訴求。
香港時事評論員潘東凱說:“因為今天的警察不受香港法律管制,所以我們的訴求就是把警察解散掉,我們才能有我們真正的自由和民主。“
香港過去經歷了近4個月的抗議示威,從反送中到五大訴求,分析認為現在香港政府推出禁蒙面法可能會引發更多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