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表示,第2被告40歲的張漢賢及第3被告29歲的售貨員謝詠雯罪名成立,押後至星期四(5月22日)待首被告招顯聰的審訊完結後判刑。第4被告15歲的陳姓學生由於未成年,星期四轉交兒童法庭處理。
控方針對第2至第4被告的案情指,去年12月底3名被告與一名男子企圖進入中國駐港解放軍部隊總部,被解放軍人員截停及警告,該名男子其後向外展示一面港英旗幟,高呼「反對興建軍用碼頭,解放軍撤出香港」、「Hong Kong is my country(香港是我的國家)」等口號。
首被告招顯聰較早前於案件預審時,提出永久中止聆訊申請,他懷疑司法程序被濫用、律政司受北京政治壓力,恐怕事件經媒體報道後令他得不到公平審訊。裁判官沒有接納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