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操控的全國人大的常委會預計很快通過“港版國安法”之際,全國人大的主管官員稱,香港的司法獨立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且沒有“一刀切”禁止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適合的法官,可避免有關法官在審案時可能陷入“雙重效忠”境地。
據港媒報導,中共港澳辦、中聯辦及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週二在中聯辦召集親中人士舉行座談會。明報6月24日刊登了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的發言稿。其中,張勇聲稱,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涉,不是指法院的管轄權和審判權,因此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
張勇還稱,香港作為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在涉及到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以及國防軍事等複雜因素時,是力所不及,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權及能力管轄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他又表示,由行政長官指定一批適合法官,目的是避免相關法官審案時陷於“雙重效忠”境地。
但是,香港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司法獨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則,與管轄權屬不同概念,如果中央直接管轄某些案件,會完全影響到香港法院在香港發生案件的司法管轄權。郭榮鏗促請張勇弄清楚司法獨立及管轄權兩者的關係。
郭榮鏗還批評張勇指大部分國家的法官任命都是政治過程,與司法獨立無關的說法。郭榮鏗說,根據基本法,法官的任命是根據才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委員會作推薦,再由特首接納及任命,做法行之以久,而非由特首直接挑選一批法官審案。
對於法官的國籍問題,郭榮鏗表示,法官宣誓效忠基本法,履行職能與國籍無關,將來處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不應以膚色或國籍區分。
郭榮鏗還批評說,特首既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又委任法官,同時負責行政及司法,會有角色衝突。
此外,香港親中的英文南華早報週三報導說,張勇有關避免法官“雙重效忠”的說法,看來直接與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親中人士相關要求時的說法衝突。
林鄭月娥週二在回應是否會容許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時說,根據基本法,目前司法機構中,只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有國籍限制。
很多人提議,只有中國籍法官可審理國安案件是不現實,因為不知道有多少法官有外國國籍,而香港法官的委任是依據他們的司法和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