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週二出面安撫公眾,稱被外界批評為摧毀香港“一國兩制”的“港版國安法”在香港施行後,香港的司法獨立不會因特首有權任命法官審理國安案件而改變。
林鄭月娥週二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對上週六公佈的“港版國安法”草案要點有關法官任命問題進行解釋。
她說,她對每一位法官都高度信任,國安法實施後,特首會在各級法院指定法官名單,再由司法機構負責安排法官審理具體的國安案件。她強調,這樣做,“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草案規定,港府將增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特首擔任該委員會的主席。草案還賦予特首挑选和任命此類案件法官的權力。
這個規定引起香港輿論的極大關注和不安。法律界人士認為,此舉將打破香港長期以來由資深法官選派法官審理案件的傳統。外籍法官的存在也將有可能因此而受到威脅。外籍法官的存在對國際投資者來說就意味著公平和獨立。
林鄭月娥說,行政長官不只是行政機關首長,也是特區首長,基本法寫得很清楚。
她說,各級法官的任命都是行政長官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做出的。這一點不會變。至於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也是來自這些程序的法官,“不是在街上隨便找個人”就行。
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對這麼多的法官並不了解,不可能想任命誰就任命誰。至於具體案件的法官安排,則完全是司法機構的事情。她本人並不干預。
林鄭月娥發表這番評論的當天,香港明報發表了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的文章。文章指出,香港特首有權指定若干法官審理涉及國安案件,這會損及司法獨立。
行政不能干預司法
李國能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任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在香港社會擁有很高的聲譽。
李國能強調,要確保司法獨立就應該做到兩點。一是行政長官委任法官要堅持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的製度,要堅持法官的司法和專業才能標準。二是要保證司法機關不受行政機關的干預,司法機關要堅持獨立審理案件。
李國能表示,特首欠缺挑選法官所需的經驗和專長,而且身為即將在港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特首不適合獨自挑選指定法官。
林鄭月娥稱,她對李國能法官十分尊重,但她表示,作為行政首長,任命法官是她的一項職責,但在任命法官的時候,她必定會徵詢首席法官的意見。
根據“港版國安法”草案,北京將在香港設立具有執法功能的“駐港國安公署”,而且還要港府成立一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處理國家安全問題,同時還賦予香港特首任命審理國安案件法官的權力。這些舉措超過了公眾對北京干預香港事務程度的預期,引起了廣泛的不安。西方國家幾乎一致公開表態,要求中國當局重新考慮在香港推行國安法的計劃。
北京推法手段詭異
北京這次處理“港版國安法”的手法有些詭異。上週六雖然公佈了草案要點,但外界並沒有看到草案的完整文本。李國能在文匯報上刊登的文章中就抱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草案至今仍未公佈,實屬不幸。也有報導說,林鄭月娥向中央有關部門索要草案正本也遭到婉拒。
中共正在加速推動“港版國安法”的立法工作。有分析表示,人大常委會上週在第19次會議上審議了草案要點,併計劃在月底前舉行第20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這項立法,在這樣短的時間內連續舉行兩次常委會實屬罕見。北京的意圖顯然是希望趕在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23年紀念日讓這項立法生效。
觀察人士表示,北京之所以如此急迫,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就是確保這項立法能夠在今年9月6日香港立法會選舉之前生效,讓中共有足夠的時間“依法”把泛民議員候選人排除在選舉之外,實現建制派在立法會中的絕對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