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國家安全案件審判於週三(11月29日)開始結案陳詞,距離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自2021年1月6日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以來,已超過 1000天。
被告代表了香港反對派的各個階層,包括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和岑敖暉、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和區諾軒。 他們因組織或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被指控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根據國安法,這項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檢察官指控被告計劃藉由初選的獲勝者取得立法會的多數席位,然後迫使政府滿足2019年抗議者提出的 “五大要求”。 這些要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以 “暴動” 定性示威、釋放被捕者且撤回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涉嫌濫用武力的問題,以及落實香港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 的 “雙真普選”。
檢察官還指控被告意圖否決政府預算,以迫使行政長官下台。 根據香港基本法,如果預算案被否決,香港領導人有權解散立法會。 如果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再次否決相同的預算案,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檢察官在書面陳述中寫道,“他們的目的一直是利用否決預算案……作為製造前所未有的憲制危機、使政府陷入癱瘓,和/或在香港引發政治不穩定,以企圖顛覆國家政權。” 檢察官稱,被告的罪行在於他們共謀協議。
這47人於2021年3月首次被起訴,多數人被拒絕保釋,之後一直被拘押,其中有31名被告認罪。
這場審判沒有陪審團,這與香港實施普通法(Common law)178年以來的傳統大相逕庭。 根據律政司司長的命令,這是為了防止 “外國因素介入” 等風險,港府另外精心挑選了3名高等法院的高級法官來取而代之。
今年十月,一群聯合國人權專家對審判表示擔憂。
專家表示:“我們非常擔憂在國家安全法案中使用大規模審判,以及它們對確保正當程序和公正審判權的保障,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結案陳述預計將持續10天,然後法庭將休庭審議判決。
(此文依據了法新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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