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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要求英國引渡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


美司法部要求英國引渡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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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要求英國引渡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

一名美國官員周二表示,美國司法部已正式要求英國將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引渡到美國。阿桑奇將面臨與洩露大量機密外交電報和戰爭信息有關的多項指控。

美國在上週四、也就是在6月11日截止日幾天前向英國當局送交了引渡阿桑奇的正式請求。

根據與英國簽署的引渡條約,從阿桑奇4月11日在倫敦被捕之日起,美國有60天的時間向英國遞交正式移交請求。引渡條約禁止美國檢察官以請求中未列明的罪名起訴阿桑奇,因此阿桑奇面對更多指控的可能性非常小。

北弗吉尼亞州的聯邦法院要求這位澳大利亞出生的電腦程序員和活動人士出庭受審。阿桑奇被控與前陸軍軍人曼寧合作,非法獲取並公佈了數十萬份有關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以及古巴關塔那摩軍事監獄情況的報告。

七年來,阿桑奇一直在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裡躲避逮捕,直到今年4月厄瓜多爾官員撤銷他的庇護身份。

在47歲的阿桑奇被倫敦警方逮捕後,美國檢察官公佈了一份一年前的起訴書,僅指控阿桑奇在公佈機密文件過程中侵入電腦。但上個月,他們加大了力度,在一份包括18項指控的新起訴書中,阿桑奇被控散佈機密信息,違反了《1917年間諜法》。

每一項指控最高可判10年監禁。

美國國會通過《間諜法》是為了阻止間諜向外國政府傳遞機密信息。大陪審團上一次根據該法發布起訴書是在二戰期間。

對阿桑奇的間諜指控激起了新聞自由倡導者的憤怒,他們擔心政府可能利用這項法律起訴其他傳播機密國防信息的人。

然而,阿桑奇是否會在美國受審還遠未確定,因為美英條約禁止引渡被控有政治犯罪的人。

Just Security博客的法律研究員納爾遜(John T. Nelson)最近寫道,“間諜活動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政治犯罪,條約禁止引渡被控政治犯罪的人,”。

阿桑奇於2006年創建了維基解密,稱其為“人民的情報機構”。檢方在新的起訴書中寫道,為了獲得要發佈在其網站上的機密文件,他“一再鼓勵接觸機密信息渠道的人士竊取信息,並提供給維基解密予以披露”。

阿桑奇2012年開始在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避難,以避免被引渡到瑞典,他被控強姦一名瑞典婦女。瑞典一家法院上週裁定,阿桑奇不應被引渡到瑞典,但他在英國服刑期間仍應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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