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得到俄羅斯、中國和委內瑞拉等國支持的全球網絡犯罪條約,令一些民主國家和公民自由組織感到擔憂。
被列在一份名單上的涉及威權領導人和人權與新聞自由記錄不佳的國家,是該聯合國全球條約最初支持者。該條約中的最後幾個要點將於8月份在紐約進行談判。
這項由俄羅斯於2017年首次提出的條約,將定義什麼是網絡犯罪,並可能為成員國引入新的法律奠定基礎。
其既定目標是打擊全球網絡犯罪。但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提出了一些問題,包括該條約可能會允許以打擊網絡犯罪為幌子進行國家監控和審查。
初看上去,有一項關於網絡犯罪的國際條約似乎是一個好主意,言論自由組織“第19條”(Article 19)的巴爾博拉·布科夫斯卡(Barbora Bukovská)說。
布科夫斯卡說,“但這項條約不僅僅是打擊網絡詐騙、網絡攻擊和其他通過數字技術的犯罪。該草案遵循網絡犯罪法的趨勢,而這些法律被用來攻擊言論自由,破壞隱私並控制我們的合法在線活動。”
“它還可能對記者、持不同政見者、人權維護者和公民社會帶來切實的影響,”這位駐倫敦的專家說。
媒體權利組織表示,該條約只是威權政府操縱法律機制以針對記者和其他人方式的一個例子,這一過程被稱為法律戰。
專家表示,目前的草案缺乏人權保障,並將賦予各國廣泛的監視權力,並且可以打壓記者和反對派的聲音。
負責起草公約的特設委員會由包括美國、俄羅斯和中國在內的幾個國家組成,該委員會沒有回复美國之音要求對此事發表評論的電子郵件。
關於條約的辯論
該條約自2017年以來一直在製訂之中,俄羅斯首次提出該條約時,其既定目標是打擊網絡犯罪。
2019年,聯合國通過了一項決議,以製定一項打擊網絡犯罪的公約。
但美國和歐盟反對該決議,理由是擔心這會成為一種促進國家對互聯網的控制的企圖。
同年,莫斯科推出了“主權互聯網”法,賦予政府廣泛的能力來封鎖內容並起訴在網上發佈內容的人。
雖然聯合國的談判過程漫長,但談判在2022年開始形成,下個月各國將開始逐條談判。
全球各國政府已經研究了網絡犯罪如何威脅國家安全並使有組織犯罪集團受益,但許多西方國家和數字權利組織懷疑該條約是否能成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包括數字權利組織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在內的幾個團體反對該條約,但它們正在參與談判,試圖弱化潛在的有害條款。
人權專家說,最新的草案是一個改進。例如,以前的版本公開將某些言論定為網絡犯罪,只是因為它是在網上發布的。
一些政府已經在本國法律中使用了其中許多條款--包括“與極端主義有關的罪行”、分發“出於政治、意識形態、社會、種族、民族或宗教仇恨”的材料,以及“傳播衝突、煽動、仇恨或種族主義”等條款來針對記者和壓制異議。
電子前沿基金會的卡蒂扎·羅德里格斯(Katitza Rodriguez)擔心,儘管與內容相關的犯罪在條約中不再明確,但有一項條款草案仍然提到了其他未指明的適用條約所定義的罪行。
羅德里格斯說:“這可能成為通過援引其他適用的條約和議定書,將內容犯罪和非網絡犯罪重新納入條約範圍的後門。”
其他擔憂涉及監視和對人權保障的遺漏。
總部設在維也納的人權組織國際新聞研究所(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在7月份的一項聲明中表示,該條約總體上可能“為專制政府提供更多針對和壓制新聞界的工具。缺乏此類保障措施,記者和公民社會面臨政府加強監控的風險。”
例如,“第19條”的布科夫斯卡說,目前的草案鼓勵信息共享,以審查“隱瞞活動”的使用。該條款可以為威權政府提供調查和阻止使用加密聊天服務,如Signal,匿名瀏覽器和VPN等路由工具的權力。
布科夫斯卡表示,“這些正是人權維護者、記者、持不同政見者和公民社會在重要工作中使用的手段。”
另一個問題是兩國共認犯罪問題:這一原則規定一個國家不應該因為不承認為犯罪的事情而引渡某人。但羅德里格斯說,目前的條約將兩國共認犯罪視為可選,而不是強制性的。
“這項規則對於保護言論自由和異議,以及防止一個國家在世界任何地方自動適用自己的法律非常重要,”她說。
儘管一些民主國家可能會堅持對人權的承諾,但無論條約發生什麼情況,專家表示,這仍然是一個全球性問題。
“如果你把它引入國際體系,對記者濫用此法的情況將會更加嚴重,”布科夫斯卡說。
根據電子前沿基金會的說法,經過談判之後,該公約定於在2024 年1 月通過,但日期可能會延長。一旦該條約獲得通過,它將提交給各國在國家層面進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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