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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回應谷歌對擴大政府遠程搜查權力的擔憂


谷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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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回應谷歌對擴大政府遠程搜查權力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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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 - 谷歌公司反對美國司法部提出的擴大政府遠程搜查權力的法律修改意見,擔心那將為美國執法部門直接搜查世界任何地方的接入網絡的電腦和設備提供可能。司法部反駁說,這項法律修改意見並不表示政府有權進行任何搜查,或使用現行法律所不允許的遠程搜查技術。

美國現行的《聯邦刑事訴訟法》第41條規定,除某些例外情況,法官只能對自己的司法管轄區簽發搜查令。美國司法部向刑事顧問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for Criminal Rules)提出修改這條規定,讓法官有權對其轄區之外的地區簽發遠程搜查令,如果電子存儲媒體或電腦網絡的地址被隱藏了。司法部說,修改法律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打擊兩類現代網絡犯罪:一為利用僵尸網絡(Botnet)進行的網絡攻擊,二
為通過互聯網匿名技術進行的网絡犯罪。

刑事顧問委員會之後公開徵集對這項法律修改意見的社會意見,意見徵集到2月17日截止。

就在星期二截止日當天,美國搜索引擎巨頭谷歌公司提交稱述意見,強烈反對美國司法部的做法,並呼籲刑事顧問委員會不要通過法律修改意見。谷歌執法和訊息安全法務主管理查德薩爾加多(Richard Salgado)在意見中說,“遠程搜查‘通過技術手段隱藏了’的存儲媒體或信息可能發生在世界任何地方。這不是理論層面的擔憂。… 當今技術的本質就是如此,根據修改意見簽發的搜查令在許多情況下到頭來會是授權政府對美國境外的地方進行搜查。”

谷歌警告說,修改意見可能會為美國政府搜查全球範圍任何接入網絡的設備打開方便之門。

美國司法部隨後公開了副助理司法部長大衛比特克維爾(David Bitkower)寫於去年12月的一份備忘錄,回應各方意見。司法部反駁說:“提案不會授權政府進行任何搜查或沒收,或使用現行法律所不允許的遠程搜查技術。”

司法部表示,調查人員會非常審慎,避免在執行遠程搜查時造成附帶損害,就如同他們在進行更常見的搜查時會小心謹慎,避免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較早前,美國一些提倡保護公民自由和私隱的團體也對司法部之舉表示反對。不過谷歌是唯一一家公開對此發表看法的大型科技公司。

針對各方批評,司法部說,“許多意見看起來是誤讀了修改意見的內容或錯誤地理解了現行法律。”

谷歌和其他民間團體的批評集中在這幾個方面:政府執法部門(如聯邦調查局FBI)可以搜查誰、能使用甚麼手段、以及可以通過遠程搜查令搜集甚麼信息。

谷歌認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修改意見沒有明确定義甚麼是“遠程搜查”,以及在甚麼條件或情況下可以進行這類搜查,也沒有定義甚麼是“通過技術手段隱藏”,而這可能就會涉及到對使用虛擬專用網絡(VPN)的那些合法網絡用戶的搜查。

薩爾加多在星期三發表的博文中說,司法部提出的法律修改會損害網絡用戶的隱私權和電腦安全,“它所帶來的恐懼是,政府能夠在沒有任何國會討論或民主決策過程的情況下實施網絡入侵”。

對此,司法部在備忘錄中指出,法律修改意見不允許政府僅僅因為某人使用匿名技術就獲得搜查令,而是同所有搜查令一樣,法院在簽發搜查令時“必須有搜查或扣押犯罪證據、犯罪結果和犯罪工具的合理依據”。

司法部認為,意見各方大多是泛泛地反對獲得和執行允許使用某些遠程搜查技術的搜查令,但是,這些反對沒有切中要點,因為法律修改意見涉及的不是哪種遠程搜查是允許的,而“只是有關申請這類遠程搜查令的合適場所”。

不過薩爾加多說,修改《聯邦刑事訴訟法》第41條規定牽涉眾多极為重大和複雜的憲法、司法和地緣政治方面的問題,其中包括美國與其他國家在犯罪調查合作方面的諸多外交安排。谷歌認為,法律修改問題應由國會而不是刑事顧問委員會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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