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外交政策》3月14日報道,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威爾遜(Rep. Joe Wilson, R-SC)提出一項新草案,焦點鎖定所有美國大學裡旨在為外國政府推動目標的外國資金,要求這些專案應註冊為外國代理人,雖然沒有直接點名,但其中包括了由中國政府出資辦理的孔子學院。
威爾遜議員的提案要求明確界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簡稱FARA)中對“善意”(bona fide)學術活動等有關文字。
美國在1938年通過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外國政府、政黨及其所在美國的遊說者向美國司法部登記,並定期公佈他們的活動經費與活動內容、專案等。《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未禁止有關活動或資金,但要求外國代理人據實呈報其有關情況。目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內容包含了對“善意”學術活動的豁免條款,不過,法案沒有明確說明“善意”學術的定義。
威爾遜議員的提案將明確定義“善意”學術活動,以排除任何旨在為外國政府推動目標的外國機構或資金。提案一旦通過,將迫使包括孔子學院在內等收受外國政府資金的機構或專案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但美國政府不會干預或禁止其活動。
“關鍵是透明度,”威爾遜議員在與《外交政策》訪談時說。“此舉目標是為了提高外國代理人和大學的透明度。美國人民需要知道他們所接收到的是政治宣傳。”
目前在全美各地的100多所 孔子學院近來受到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愈來愈高的關注。
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奧議員本月15日致函聯邦參議院教育委員會領袖,要求委員會在審議中的《高等教育再授權法》(Higher Education Reauthorization Act)內容裡新增條款,為設有孔子學院的高等教育院校領取聯邦補助經費訂立資格門檻。
“若大學院校接受孔子學院,就應該按比例喪失領取一部分聯邦經費的資格,” 魯比奧議員在信函中表示。
魯比奧還向委員會建議,美國大學院校接受價值超過五萬美元以上的外國資助、禮物及服務時,應向教育部長報告,而目前有關規定為25萬美元以上必須進行申報。
此外,今年二月,魯比奧(Sen. Marco Rubio, R-FL)致函佛州院校呼籲關閉孔子學院,並稱孔子學院為“中國強勢的宣傳,目的在於強勢滲透美國教室,抑制求知自由,並顛覆海內外與其有關的自由言論。”
繼魯比奧議員之後,民主黨籍眾議員莫爾頓(Rep. Seth Moulton, D-MA)本月稍早也向其所代表的麻薩諸塞州的40所高校致信,敦促他們關閉孔子學院,或是限制孔子學院的開辦。
來自維吉尼亞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蓋瑞特(Rep. Tom Garrett, R-VA)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也談到,他支持美國校園關閉孔子學院的呼聲。
“如果美國機構或思想能在中國享有同等自由的待遇,我會非常樂意允許孔子學院重新開辦。那將會很有趣,因為我相信自由最終將勝利,給予人們自由做主的權利才是最後的贏家,”蓋瑞特議員說。
孔子學院的爭議及其引發的擔憂已是不爭的事實,一向被視為對中國採取較為友好立場的美國國會美中工作小組主席,來自華盛頓州的拉森議員(Rep. Rick Larsen, D-WA)也同樣不否認孔子學院對美國學術構成的威脅。
“有愈來愈多證據顯示孔子學院不是他們所描述的那樣,他們不單純只是文化交流的試金石,” 拉森議員本月稍早在美國智庫布魯金斯學會回答提問時說。“他們試著影響一些決策,他們也沒有美國學術圈裡看到的開放自由。所以大學校園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保留這些孔子學院。我的看法是,如果在校園裡無法享有學術自由,或所贊助的機構不允許校園擁有學術自由,那就應該將這樣的機構趕出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