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召開兩會期間,上百位律師及公民星期二向兩會代表和委員發出長達一千多字的公開信,強烈呼籲人大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
來自全國各地一百餘位律師和公民向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出公開信,呼籲人大常委會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公民的信仰和結社自由。
近年來,每逢北京召開兩會,都有中國律師和民眾要求人大批准這項中國政府於1998年簽署,但至今仍然未被人大批准的國際公約。
這份一千多字的公開信還要求人大設立憲法法院、專司違憲審查、制裁違憲行為、維護憲法權威、以及切實保障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開信敦促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審查並取消施行近二十年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出台相應的《社團法》,明確保障公民的信仰和結社自由;修改1989年倉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以徹底扭轉長期以來對任何集會遊行示威申請幾乎無批准的做法。
中國在1998年10月5日簽署聯合國《國際公約》後,曾多次承諾將實施該公約,但公約至今未獲批准。這份公約保障各項基本人權、言論自由,以及自由選舉等參與政治的權利,體現了《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有關憲政、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觀。
針對多年以來中國學者、律師、記者和公民不斷聯署請願卻遲遲不獲批的情況,中國近代史學者章立凡對美國之音說,他看不到中國人大在近期內會批准《公約》的可能性,因為這項國際公約與中國現行的制度有很多相抵触之處,它將直接威脅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中國領導人很難在這個問題上下決心。
章立凡說:“(公約)主要是對一黨專政不利。這個公約和中國現行制度有抵觸的地方,所以簽完之後,人大一直沒有審議,處於擱置狀態。這次又有這樣的建議,我覺得至少這一兩年內,不會(批准)。08年的時候溫家寶承諾要盡快實行《國際公約》,這是08年的承諾,現在已經又過了快10年,擱置時間非常長。目前來講,從現在的領導人來看,是以保住政權為第一目標,一個是保住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一個是保住他個人的權威地位。所以這種情況下,很難做抉擇。我個人也支持(批准公約)這個做法。執政者主要是擔心會犯下顛覆性錯誤,所以到現在為止在這個問題上下不了決心。”
中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中唯一還沒有加入《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家。這份公約保障公民的各項基本人權,包括公民有權得到獨立而公正法院的審判、言論自由、有權參加定期的自由選舉以及參與政治的權利。人權組織稱,中國公民至今無法享有這些權利,如果中國人大批准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那麼締約國就必須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定期審查,以評估其落實公約義務的進展和不足之處。
有法律專家指出,國際法大於國內法,中國政府現行的一些法律和行為,放在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來審視,明顯違背相關國際法律。
中國政府近年來根據國內法律逮捕了一些新聞工作者、律師、異議人士和維權活動人士。根據2014年美國人權報告,中國人權狀況在一些重要領域有所惡化,限制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現象增加。兩會召開期間,中國政府在三八婦女節前夕拘捕了五名女權活動人士,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歐盟以及一些國際人權組織稱,這是對她們和平公開活動權利的侵犯,並呼籲中國政府盡快釋放她們,保障中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