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西的著名公益法律人士郝勁松7月20日被山西一家地方法院以詐騙罪判刑8年,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月9個月,合併執行刑期9年。此前,郝勁松已經被超期羈押3年7個月。
郝勁松今年51歲,曾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專業,但他沒有選擇當一名律師,而是作為公民或公民代理人對中國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中出現的損害公民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行政訴訟。
2004年,郝勁松曾將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地鐵,中國鐵路等告上法庭,而後因參與推動鐵道部春運不漲價案。這個被譽為“索要火車就餐發票第一人”的郝勁松,因此入選“2004年構建經濟和諧十大受尊崇人物”,並於2006年當選中國十大消費維權人物。郝勁鬆的公益維權工作,對於推動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中國官媒央視將郝勁松稱為打破行業“霸王條款”的新聞人物。
據維權信息網中心報導,郝勁松2019年12月10、11日兩天被戶籍地山西定襄縣晉昌鎮派出所以“尋釁滋事”傳喚,12月17日再被傳喚並被行政拘留15天。2020年1月2日行政拘留期滿後轉為刑事拘留,罪名為“尋釁滋事”。
據中國媒體報導, 對郝勁松“尋釁滋事”的起訴,指控他使用多個社交媒體賬號轉發和評論話題,“其中包含虛假信息,被網絡大量閱讀、轉發、評論,混淆視聽。”。對郝勁鬆的詐騙指控稱,郝勁松分別在2013年和2017年在為他人提供的法律服務時對當事人隱瞞其非執業律師的身份,收取費用的行為涉嫌詐騙。
不過,郝勁鬆的辯護律師指出,郝勁鬆與當事人簽訂諮詢服務合同,提供諮詢服務,收取諮詢費用的行為合法合規,沒有證據表明郝勁鬆對其非律師身份做虛假表述。郝勁鬆多年前曾公開表示他不是律師只是法律顧問,收取顧問費。此外,郝勁松表示,他在微信、微博上轉發的信息都是真實的。
山西定襄縣法院的一審判決認為,“郝勁松犯欺詐罪和尋釁滋事罪的罪名成立”,以詐騙罪判處被告郝勁鬆有期徒刑8年,罰款人民幣35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罰金35萬元。
對郝勁松涉嫌誹謗罪的指控,法院在審理時沒有支持公訴人的意見。
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