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五姐妹”的中國公益組織益仁平北京中心的負責人陸軍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女權五姐妹”案件本來就是一個“構陷”,她們理應獲釋,但這其中離不開國內外內輿論的關注。
他說:“當局不會無緣無故地退縮,五個人之所以能夠在一個多月後釋放,很顯然就是抓捕這五個人受到了國內和國際一致的、普遍的抗議。比如說在國內,大學生 20 多年來第一次發起了集體行動,呼籲釋放這五個人;而在國際上,我們也看到,國際奧委會,多個國家的政府,當然更不用說是國際的女界,都為這個案子發出了強烈的聲音。”
國際壓力還是中國司法程序?
益仁平北京中心曾因聲援“五姐妹”在 3 月 24 日遭到警方查抄。
“女權五姐妹”之一武嶸嶸的律師梁小軍通過電話表示,“五姐妹”最終獲得取保候審,除了國際輿論壓力外,也有可能是因為中國當局認為對人權行動派的震懾作用已經達到。
他 說:“因為國際媒體的關注,使這個案件曝光在世人面前,使人們通過這個案件可以看到中國存在的法律問題,中國在這個情況下,迫於壓力,不得不做出 一個妥協。當然了,也有他們自己的原因,他們覺得我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我們己經起到震懾作用,已經對她們進行了懲罰,那我們現在沒有必要和國際社 會、國際媒體對抗。我們就該放人就放人。”
梁律師說,中國當局這兩年在處理公民行動問題慣用的手法就是,抓人、 30 或 37 天放人,其中還往往伴隨抄家。
美國高度關注“五姐妹”被刑拘事件。 4 月 10 日,美國國務卿克里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五姐妹”為反對女性遭受不公正待遇而做出的努力。 美國副總統拜登和決定角逐 2016 年美國總統之位的希拉克·克林頓也都通過推特要求中國當局釋放這五名女權活動人士。
不過,就在放人前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 4 月 13 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說, “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司法部會根據相關法律處理這個案子。 ”他還說,中國希望美國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4 月 13 日是中國當局做出是否批捕這五名女權活動人士的最後期限。
“五姐妹”還未完全獲得自由
雖然這五名女權活動人士獲釋,但這並不代表她們已經完全獲得自由。 在未來的一年時間裡,她們還要隨時接受調查,並且只能在有限的自由里工作和生活。
益仁平北京中心負責人陸軍說,警方的做法是仍把“五姐妹”當作犯罪嫌疑人。
他說:“警方對她們的處理,從法律上來講,是仍然把她們作為犯罪嫌疑人來對待,因為取保候審,就是說,暫時不關押你,但是警方的調查,警方對她們的刑事調查沒有停止。 … 這種情況下呢,第一,對她們是一種污名,她們犯了什麼罪,為什麼要作為犯罪嫌疑人來對待? 第二,她們自身的一些權利,比如旅行的權利,就被侵犯了。 那麼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
他認為,針對“五姐妹”的犯罪調查應當終止,案件本身應當撤銷。
“五姐妹”觸動了中國當局的那根神經?
“女權五姐妹” 3 月 7 日因計劃進行“反對公車性騷擾”活動分別在北京、廣州和杭州三地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中國《憲法》規定,女性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 陸軍說,這位五名女權活動人士所要爭取的女性權益並沒有與中國的法律相抵觸,噹噹局不希望民眾自身來爭取權益。
他說: “在中國,婦女權益或者說性別平等,它一直被政府作為'只能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來對待。這個權利,他認為可以由政府來恩賜給你,但是你絕對不能自己去主張,絕對不能自己去爭取。”
中國黨報《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 4 月 9 日發表題為《維護女權不是隨便上街抗議的理由》的社評,為當局拘留“五姐妹”正名。 社評說,女權在中國不是尖銳話題,也不是禁忌,但重要的是維護女權應採取的方式, “是就女權說女權,還是故意打擦邊球,用非法抗議來挑戰社會秩序,額外展示對抗現有法律體系的姿態。”
梁小軍律師表示,五名女權活動人士並沒有策劃或參與抗議,只是計劃在婦女節當天散發反對公車性騷擾的公益傳單。 而且在警方告誡她們不要開展活動之後,她們同意不會在 3 月 8 日舉行活動,武嶸嶸也把傳單交給了警方。
梁律師說:“我覺得把她們去抓捕,拘留她們,撥動的當局的那個神經就是維穩的神經,就是當局對這些人,對這些行動派,不論是人權的行動派還是女權的行動派,只要這些人有上街的行為和意圖,警方一定要把它扼殺在萌芽之中。”
公益組織益仁平北京中心負責人陸軍認為中國當局刑拘“五姐妹”可能還有另外兩個原因,一是在今年秋季中國和聯合國聯合舉辦婦女峰會前夕為了營造和諧景象而清除抗爭的聲音,二是打壓與國外機構合作的非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