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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要求各地嚴管APP商店備案


中國網信辦要求各地從2017年1月16日起開展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備案工作
中國網信辦要求各地從2017年1月16日起開展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備案工作
網信辦要求各地嚴管APP商店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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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新聞的手機應用程式被蘋果(Apple)公司從其應用商店撤下後,中國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在新年之際下令,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始加強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管控。

網信辦發言人表示,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分發管道作用越來越凸顯,為打擊傳播違法違規資訊、侵害使用者權益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APP,要求各地網信辦從1月16日開始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備案工作。

這意味著,應用商店按照ICP位址需要跟網信辦申請備案,另外在出現變更或是停止服務時,應用商店也需要相應處理備案資訊。

網信辦還要求各地單位嚴格審查備案的資訊,對於不按照規定辦事的應用商店要“依法依規堅決查處”。同時,國家網信辦還會加強監督檢查,適時統一查詢。

中國是科技公司、互聯網公司等爭相搶奪的巨大市場。各種應用商店的湧現,確實為使用者手機作業系統等帶來操作風險和安全隱患。不過,另一方面,許多境外手機應用程式在中國面臨的阻礙則是源於中國方面對於資訊和言論的限制。眾所週知,臉書、推特以及穀歌等網站及手機應用一直被禁止在中國使用。

2016年12月蘋果手機應用商店將《紐約時報》新聞應用程式從中國區撤下架,再一次引發了外界對於科技公司會不會出於經濟利益或壓力與中國政府合作進行審查、控制言論自由的擔憂。

對於此事,據《紐約時報》報導,蘋果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被告知,該應用違反當地法規,”但並沒有解釋到底是那些法規等細節。《紐約時報》認為應用的下架依據可能是中國在2016年6月發佈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規定要求應用“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報導稱規定要求應用也不能發佈“被禁的資訊”。

從1月16日起,各地網信辦將被賦予更多的權力,開展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審查和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這一領域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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