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視西方國家的關注通過一項備受爭議的新法律,對境外非政府組織(NGOs)實施新的管理規章。
週四通過的這項法律的細節沒有公佈,但根據過去公佈的草案,中國警方將對境外慈善機構、商業組織境外學術團體等非政府組織在申報資金來源以及註冊等很多方面進行更嚴密的監管,要求這些機構必須與監督其活動的中國政府控制的機構“合作”。
中國警方被賦予取消被其認為威脅國家安全的任何活動的權力,並有權約談境外非政府組織負責人。
警方還有權將其視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分離主義”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拒之國門之外。
境外非政府組織未經中國國務院特批,不得在中國國內招募人員。
今年1月,一名瑞典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曾被中國指控破壞國家安全,並讓其在電視上認罪。美國和歐盟等都曾表示,法案賦予警察的權力過於寬泛,將進一步損害公民社會發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