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據新京報報導,自新環保法今年 1 月實施以來,中國 700 多家具備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資格的環保組織僅提起三起訴訟。 報導說,這 700 多個可提起公益訴訟的環保類社會組織中大部分是官辦的社團組織,其中很多是行業協會,對提起公益訴訟興趣不高。 只有少數民間環保組織“有能力、有意願”進行嘗試,其它大多數民間環保組織往往缺少經費和精力,也沒有專業的法律人員。
中國環保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困境從一個層面上折射出中國公民社會的現狀。 據統計,中國有超過 50 萬在民政部正式登記註冊的非政府組織 (NGO) ,但這些 NGO 當中很多都是半官方、或準官方性質的機構,有的甚至只是假借 NGO 之名來獲取政府撥款。 在獨立的民間組織中,絕大多數涉及非政治敏感性領域,例如慈善事業、環保和婦女兒童權益等。 此外,中國還有約 150 萬未正式註冊的民間組織。 對於這些團體來說,如果它們所從事的工作涉及勞工權益、法律和艾滋病患者權利等涉及一些政治敏感性的領域就可能遭到政府的打壓。
獨立民間組織生存環境惡化
紐約時報報導說,中國的獨立公民團體一直官方“界定模糊且不斷變化的容忍範圍內艱難求存”。 但現在,獨立公民團體的狹小生存空間正進一步被縮小。 過去幾個月來,中國當局對多個組織採取了行動。
中國維權律師、前公盟成員滕彪表示,自習近平上台以來,獨立民間組織的生存環境更加惡化。 “原來可以活動的一些機構,像傳知行、立人圖書館等很多不太敏感的機構都被關閉,很多負責人被捕、被判刑。(政府)對相關資金的控制,包括意識形態上的控制明顯加劇了。”他說。
2013 年 5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非公開發表的、被稱為“七不講”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要求黨員幹部同“危險的”西方價值觀作鬥爭。 其中,“公民社會不要講”位列第三。
紐約城市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夏明說,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共認為,西方世界提倡的“小政府、大社會”和公民社會是西方國家給中國設置的兩大陷阱。 他說:“這就是為什麼去年我們看到中國的一些公民組織受到了極大的摧毀。其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標誌性的事件就是許志永和他的團隊大概一百多人被抓,他自己被判處四年徒刑。”
公盟創辦人、憲政學者許志永 2014 年 1 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許志永被判刑以及其他一些公民團體長期遭到騷擾凸顯中共執政者對任何可能對其執政構成威脅的力量採取零容忍的政策。 前公盟成員滕彪說:“他們害怕民間 NGO ,包括一些維權組織和維權人士的力量逐漸壯大,從而對當局成為一種挑戰。說白了就是害怕和平演變、顏色革命,未來危及它(中共)的政權。”
民間組織活動空間有限
但也有觀點認為,中共對民間組織的立場並非鐵板一塊。 英國政經雜誌《經濟學人》報導說,中共黨內的一些人士認為,完全禁止中國不斷壯大的中產階級參與社會是不可能的,有限度地允許公民參與一些社會事務有助於幫助共產黨贏得民眾支持。 到 2014 年,中國有四類民間組織可以自由註冊,分別是行業協會、科技組織、慈善機構和服務性質的民間組織。 《中國公民社會》 (Civil Society in China) 一書的作者卡拉·西蒙 (Karla Simon) 認為,隨著註冊門檻的降低,未來幾年之內中國 NGO 的數量就可翻番。
加緊控制民間組織資金來源
儘管如此,共產黨仍然要牢牢控制民間組織的資金來源。 《經濟學人》的報導說,中國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資金直接來自於地方政府。 2012 年廣東省政府給各類 NGO 提供的資金達 4.66 億元人民幣,雲南省提供了 3 億元人民幣。 但民間組織必須通過有官方背景的實體來獲得資助,而且它們也不得到社會上自行公開籌款,雖然它們可以接受企業和個人的捐款。 這意味,政府可通過資金渠道對大多數民間組織進行有效控制。
此外,中國近期還加緊了對接受外國捐贈的非營利組織的審查。 去年 11 月,廣州出台《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要求從今年 1 月 1 日起凡接受境外資金捐助的 NGO 需至少提前 15 天香登記機關以及相關部門書面報告。 該規定相當於在實際上切斷了目前大部分以依賴境外資金為主的勞工 NGO 的資金鍊。 紐約時報的報導說,一些前傳知行的員工表示,該機構 300-400 萬元人民幣的預算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海外捐助。 這樣的海外聯繫讓中共當局越來越認為傳知行是個危險的機構。 當局認為,海外資金是進行政治顛覆的工具。
有些時候,即使民間組織的資金來自國內,他們也仍然面臨政府打壓。 紐約城市大學的夏明說:“即使你拿的是國內的資金,它打壓也很厲害。比較明顯的就是許志永從王功權拿到了資助,所 以王功權也被抓了一段時間。這就是最好的一個警告,就是讓中國的民營企業界不要摻和到支持公民組織的活動中去。”中國民營企業家王功權與許志永同為中國新 公民運動發起人。 2013 年 9 月 13 日,他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 2014 年 1 月被保釋出獄。
中國也正加強對在華外國 NGO 的控制。 中國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前對媒體表示,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中國需要更好地管理外國非政府組織。 她說,要通過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活動能夠有法可依。 據中國媒體報導,擬議中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將規定境外 NGO 如果想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註冊並得到官方批准。
擔心顏色革命
香港中文大學教授、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陳健民認為,雖然中國 NGO 在數量上出現爆炸式增長,但它們的活動空間卻在縮小。 紐約城市大學的夏明表示,中共是不可能放任獨立民間組織持續自由發展下去的。 “公民社會深度發展下去(的結果)一定會是組黨,”他說,“所以我覺得習近平怕就怕在公民社會的逐漸成熟使得中國社會的組織化力量和團結精神以後會為政黨的建設提供一個水到渠成的平台。”
從最近中國對非政府組織採取的一系列措施來看,中共雖已意識到民間組織所能發揮的巨大作用,但它們與維護共產黨的統治相比顯然是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