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私自收留棄嬰 違者嚴懲*
中國各官方網站6月17日刊發消息,中國民政部、發改委、公安部等七部門,日前要求各機關切實加強對棄嬰的規範管理,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私自收留棄嬰。
聯合通知強調,對利用棄嬰牟利或者從事違法活動的機構和個人,要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過通知沒有說明具體的懲罰措施。
*每年棄嬰至少數萬*
近年來中國棄嬰問題日漸突出。一種說法是,每年數萬名嬰兒遭遺棄;另據美聯社引述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和人口學教授周孝正的估計數字顯示,每年棄嬰近20萬。
造成棄嬰的原因被認為首先是中國嚴格的獨生子女政策,這個政策限制絕大多數城市夫妻生育第二胎,在農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才允許生育第二胎。其次是殘疾嬰兒,父母無力撫養他們;再有就是未婚先孕,迫於社會壓力而棄嬰。資料顯示,由於醫療救助保障機制缺乏完善,中國的棄嬰絕大多數被民間收養,包括宗教機構和個人。
中國民政部今年三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全國共有收留棄嬰的個人和民辦機構878家,其中個人開辦的134家,宗教機構583家,共收留孤兒棄嬰9300多名。得到民政部門資助的不到50%。
*楊支柱:棄、留都跟獨子政策有關*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楊支柱長期研究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他認為,這個關於嚴禁私自收留棄嬰的通知有它合理的地方,其他國家對收留棄嬰也都有相應的規定。
楊支柱說,棄嬰跟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有關。他於6月18日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說:“據我所知,中國大陸尼姑、和尚都有收留遺棄的殘疾孩子,收留人數在一、二十個之間。傳媒報導的都有幾十宗了。這里棄嬰的可能性更大,因為這些孩子都有疾病。尤其在中國這種獨生子女政策下,生一個有病的孩子養起來很麻煩,尤其是第二個有病的話,還要繳付社會撫養費呢。”
楊支柱指出,一方面棄嬰數量增加,另一方面福利院對收留撿到的棄嬰,要求提供的手續非常繁雜。比如要求送交棄嬰的人提供這個嬰兒不是個人所生,還要求棄嬰不是你兄弟姐妹生的。楊支柱說,他的朋友中就有撿到棄嬰,乾脆自己養著。
楊支柱告訴記者,嚴厲的計生政策下,兄弟姐妹之間也很難收養,有些人便從人販子那里花錢買棄嬰。因為人販子的要價比從福利院領養的成本低。而且,每到人口普查時,對這種撿來的孩子到時都會給上戶口。
楊支柱是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因為超生第二胎,於2010年10月被所在單位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解聘,並給予記過處分。現在雖然被恢復工作,但仍不被允許教課。
*肖國珍:不能只懲罰個體*
北京律師肖國珍擔心,七部門的這個通知可能會造成棄嬰未必能得到妥善照顧的後果。肖律師認為,公權力部門必須首先要無條件的保證棄嬰的安全,這項通知才有實際的意義。
她說: “如果官方要做這樣的規定的話,我認為,官方也要做另外一個規定,就是國家的公權力機構,比如說民政局通過民間渠道得知有棄嬰的時候,應當無條件的給這些棄嬰很好的關懷和照顧。並且沒有能夠給予適當照顧者應當被追究相關的責任。”
肖國珍律師認為,如果只談追究私自收留棄嬰的個人和機構的責任,不追究沒有合理保障棄嬰安全的官方機構的責任,這項聯合規定也只會是一陣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