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中國將在香港實施反制裁法,這個情況將給國際企業在法律監管上增加了新的壓力。
林鄭月娥週二表示,她支持反對外國制裁的法律在香港實施,與今年較早前在中國大陸頒布的法律一致。林鄭月娥:"政府會竭力履行我們的憲政責任,包括維護國家主權和發展利益。所以我們支持將這個全國性的法律,即是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下,然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反制裁法是在美國因為包括林鄭月娥和其他香港政府在內的幾十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在香港施行鎮壓後而宣布實施制裁,中國因此推出這部法律。
根據這項法律,當局有權拒絕向外國人發放簽證,可以被驅逐出境,並且可以從那些對中國企業或官員實施制裁的人手上扣押資產。
外國公司也可以因為實施制裁而在中國法院被起訴,這些法律也可以對有關的家庭成員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