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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洗黑錢判監29月 民主派促林鄭撤回引渡修訂


集會人士舉手示意拒絕引渡條例修訂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集會人士舉手示意拒絕引渡條例修訂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台灣殺人案疑犯洗黑錢判監29月 民主派促林鄭撤回引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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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去年初在台灣殺害香港女子潘曉穎的香港青年陳同佳,早前承認4項洗黑錢罪,星期一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9個月,扣除陳同佳去年被拘捕後還押13個月,他最快今年10月獲釋。陳同佳案引發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將他引渡到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的台灣受審,但修訂包括日後可將疑犯引渡到法制不健全的中國受審,引起香港各界強烈反彈,星期日有13萬上街遊行反對”送中條例”。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呼籲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民意,馬上撤回修訂,並盡快安排會面商討可行方案。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宣佈,因應去年初在台北市發生的20歲香港女子潘曉穎被殺案,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容許香港政府以”單次個案”方式,將身處香港的疑犯引渡到未與香港簽訂逃犯協議的地區,包括台灣、澳門及中國受審。事件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國際社會關注及強烈反彈,擔心分隔中港兩地法制的”防火牆”被打破,疑犯有機會被引渡到法制不健全的中國受審。

陳同佳洗黑錢被判監29個月

涉嫌殺害女友潘曉穎的20歲香港青年陳同佳,在死者屍體被發現前返回香港。陳同佳去年3月在香港被警方拘捕,曾在警誡下承認爭執後殺人及棄屍,由於殺人案發生在台灣,不在香港司法管轄區,警方只能控告他4項洗黑錢罪名,當中涉及死者潘曉穎的一張銀行卡、一部數碼相機、一部iPhone 6、2萬元新台幣及19,200元港幣,財物加現金總值約3萬2千港元,折合超過4,100美元。

陳同佳今年4月12日在法庭上承認4項洗黑錢罪,星期一(4月29日)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29個月,即是兩年5個月。由於陳同佳去年被捕後至今還押13個月,他仍需繼續服刑。如果陳同佳在獄中行為良好,可扣減3分之1刑期,最快可以在今年10月獲釋。

法官指被告應得到公平審訊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表示,明白到被告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殺人,卻無需面對謀殺指控,或會令人感到非常氣憤和不公,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對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義所要求的。

法官強調,無論被告多麼有可能干犯最卑劣的罪行,他亦應該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以及全面保障,否則刑事審訊程序會出現”短路”(short circuiting),不但影響本案被告,更會連累整個刑事司法系統。法庭判刑時,必須時常謹記這些基本原則。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陳同佳與死者潘曉穎案發時是情侶關係,兩人去年2月8日前往台灣。據被告的警誡供辭表示,兩人去年2月17日凌晨在台北市的酒店房內爭吵,其間女事主聲稱腹中懷有前男友的胎兒,被告亦看到一段女友與陌生男子性交的影片,激動下將對方的頭撞向牆壁,用雙手從後勒對方頸項,兩人在地上糾纏約10分鐘後,女事主死亡。被告後來將死者的屍體摺疊放入行李箱,翌日將屍體棄於公園的灌木叢。

民主派要求林鄭撤回修例及安排會面

民間人權陣線、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民間團體以及法律界選委代表星期一(4月29日)在立法會召開記者會,回應陳同佳判刑,以及民陣估計星期日的4-28”反送中”大遊行有13萬人參與。他們在會上高呼"反送中、撤回引渡惡法"等口號。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記者會上表示,星期日的大遊行有13萬人上街反對引渡條例修訂,她坦言比民主派預期的5至8萬人多,她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要回應大遊行的訴求,就是撤回或者起碼要擱置修例,然後考慮民主派提出的”日落條款”或者”境外犯罪在香港法院審訊”等方案。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攝影﹕美國之音記者湯惠芸)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攝影﹕美國之音記者湯惠芸)

毛孟靜呼籲星期一下午由北京返港的林鄭月娥,盡快安排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面,商討可行的方案解決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問題。毛孟靜又表示,林鄭月娥的管治已經去到臨界點,如果她不認真回應民意,民主派重申要求林鄭月娥下台。

毛孟靜說:"民主派會議呼籲林鄭月娥不要再自欺欺人,話(遊行)人數的數字是不重要,如果連人數的數字都不重要,這種萬人空巷、連國際新聞都覺得是很罕有的畫面、場景,她都認為是不必在乎的話,她是貽笑國際大方,她現在在香港的管治已經去到臨界點,我們要求她認真考慮,千萬不要以為他們(遊行人士)純粹是政治口號,不需要擔心,要不然我們警告她:林鄭下台。"

郭家麒指林鄭管治和諧假象破滅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港府以解決台灣殺人案為理由,推動引渡條例修訂,但是港府一直未與台灣商討引渡安排。郭家麒表示,除了台灣之外,還有中國大陸等未有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及地區,主權移交超過21年以來,都未能達成協議,主要是因為香港人不信任中國大陸的司法以及檢控制度。

郭家麒質疑林鄭月娥政府只是用了21日諮詢期,就取代21年的時間,他形容港府今次的做法是”借刀殺人”、魚目混珠,而星期日的13萬人大遊行,亦令到林鄭月娥上任接近兩年的社會和諧”假像”破滅,如果北京及林鄭月娥繼續漠視民意,只會令港人對北京更不信任,最終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郭家麒說:"我想講林鄭的假像今日已經破滅了,如果她在藐視這13萬人對她的呼聲的話,死期都不遠,她應該盡快下台。如果(北京)中央以為今次可以透過這件事(修例)拿走一國兩制的話,它只會引來更多香港人,無論對特區政府以及(北京)中央政府更加大的不信任,亦只會得一個後果,社會更加撕裂,不會再有它想像中的和諧,以及香港會繼續在這個漩渦入面,連我們最起碼經濟的價值都會消滅。大家都知道最近不只是普通人講,國際的分析以及一些不同國家的商人講,實行引渡條例,香港的經濟地位是岌岌可危。"

查錫我指13萬人遊行表達對中國司法恐懼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查錫我表示,30位法律界選委的立場都很清楚,他們相信香港人是對中國的司法制度有恐懼。查錫我表示,無可否認中國的司法一直有進步,但仍有很長的路,他認為星期日13萬人上街就是表達對中國司法制度的恐懼。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查錫我 (攝影: 美國之音湯惠芸)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查錫我 (攝影: 美國之音湯惠芸)

查錫我說:"你去問任何一個香港人、如果犯了事,他願意在香港受審抑或願意在中國大陸受審﹖就是這麼簡單而已。我們香港人昨日13萬幾人出來(遊)行,就是表達這個訴求,我們告訴香港政府、我們告訴(北京)中央政府,香港人是對(中國)國內的司法制度是無信心、我們是對(中國)國內的司法制度是有恐懼。"

查錫我表示,其實有很多方法處理陳同佳案,例如可以將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延伸到台灣、中國大陸以致全世界各地。查錫我舉例,中國刑法第7條表明,中國的司法管轄權都是延伸到全世界的,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在世界任何地方,如果干犯嚴重罪行,起碼監禁3年以上,犯罪的地方可以將相關證據交給中國的法庭,在中國的法庭處理潛逃返中國的中國公民。

查錫我說:"即是等如現在的陳同佳案一樣,他在台灣謀殺了女朋友,如果我們的司法管轄權可以延伸到台灣的話,只要台灣當局將有關的證據提交給我們的法庭,我們還可以在香港處理。所以我們一句很簡單的說話就是,我們希望香港人不需要去一個無保障、無公平審訊的地方去接受審訊。"

郭榮鏗指判決讓港府有更多諮詢時間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陳同佳案的判決給予香港政府更多諮詢時間,無需急於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修訂,以完善引渡條例修訂的內容。他呼籲港府可以考慮民主派提出的建議,包括日落條款、域外法權以及大律師公會提出的修例建議,可以更完善去處理台灣殺人案。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郭榮鏗說:"今日下午的判詞證實了根本上是無需要這麼急,政府這樣匆匆一兩個月之內,要通過這個方案,所以現在我們正式再次要求政府馬上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方案。"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林鄭月娥如果拒絕撤回修例,民陣將別無選擇,只能在短時間內公佈包圍立法會的行動,他又批評林鄭月娥星期一並未回應台灣陸委會的訴求,亦無回應民主派日落條款等建議,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要求林鄭月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台。

民陣副召集人陳浩桓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民陣副召集人陳浩桓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林鄭仍指修例有逼切性

林鄭月娥及李家超星期一下午會見記者表示,陳同佳最快今年10月獲釋,她認為修例有逼切性及刻不容緩,希望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星期二開會能在互相尊重下盡快選出主席,並在7月休會前通過修例,讓港府有時間處理後續細節。

被問到星期日13萬市民上街反對修例,創雨傘運動後遊行人數新高,林鄭月娥回應表示,早知修訂有極大爭議,港府會盡力化解有關爭議,就”市民的關注或不理解的地方”,希望能透過法律審議的過程,可以澄清及消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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