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香港民主派團體日前向警方申請舉辦今年7-1大遊行,被警方以疫情嚴峻為理由反對申請,星期二晚上訴亦被駁回。主辦方表示極度遺憾,表明不會宣傳和組織7-1遊行,但同時呼籲港人7-1當日穿黑衣表達不滿。由於7-1當日是主權移交24周年,適逢中共建黨100周年黨慶,有報道指警方將會動員1萬警力佈防,並出動水炮車等戒備,不排除封鎖原定7-1遊行起點維園。而社民連、職工盟等民主派組織,7-1當日將會在香港多區擺街站,希望在有限的空間內堅持繼續發聲,職工盟表示,如果警方連街站都容不下,更反映香港言論自由已死。據了解,因今年六四燭光集會被警方拘捕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星期三晚再次被拘捕。
社民連、天水連線以及守護大嶼聯盟3個民主派團體,上星期五(6月25日) 向警方申請舉辦星期四的7-1大遊行,以“堅守民間社會、抵抗政治打壓、釋放所有政治犯”為主題,他們表示要承接民陣的傳統,呼籲港人繼續參與7-1遊行上街發聲。
鄒幸彤代表3團體7-1遊行上訴陳詞
警方日前再次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以及限聚令等理由,禁止3個團體申請7-1大遊行,3個團體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委員會星期二(6月29日)晚就7-1遊行上訴進行聆訊。代表3個民主派團體的大律師鄒幸彤陳詞表示,自去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警方不斷以疫情限制市民的集會權利。她表示,《公安條例》剔除了警務處處長以公共衛生為由,限制市民的遊行權利。
鄒幸彤強調,遊行示威的重要性不比經濟和娛樂活動低,因為能夠讓市民表達不滿,屬於民主的指標。她引用以色列早前舉行同志遊行的例子,當地在每日有接近100宗確診的情況下,仍批准遊行,她批評香港當局一刀切,顯然屬不合比例的限制,她又表示,如果香港警方“乜都管晒”(甚麼都管),就真的變成“police state”(警察社會)。
主辦方對遊行上訴被駁回表示極度遺憾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聽取雙方陳詞後,接納警方說法,認為在疫情下,舉辦可能多達10萬人參與的遊行,屬於不能承擔的高風險,同意警方反對遊行的決定,駁回3個團體的上訴。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會後接受傳媒訪問,他對於上訴委員會維持警方的決定,表示極度遺憾,他批評警方在聆訊中主要以疫情作為反對遊行的原因,是“危言聳聽”,他又批評當局邊境”把關不力”,輸入的確診個案導致過去一年半爆發四波疫情,但是要市民犧牲公民權利“找數”(買單),是非常不合理。
謝世傑說:“在香港疫情在市民高度警戒的情況之下,我們香港的疫情絕對是可以由市民自己是保護自己的,如果要靠政府,那四波(疫情)的原因完全是因為政府把關不力,造成這樣的四波的疫情,現在就要市民(犧牲)公民權利來‘找數’(買單),這個是絕對不合理,所以我們覺得對於今次的決定、推翻我們(7-1遊行)上訴申請的決定,我們表示極度的失望及遺憾。”
呼籲港人7-1當日穿黑衣表達不滿
謝世傑強調,7-1遊行申請及上訴被駁回之後,他們不會宣傳和組織遊行,但同時呼籲港人7-1當日穿黑衣表達不滿,捍衛公民社會發聲的機會。
謝世傑說:“我們覺得它(當局)是進一步去打壓公民社會,是進一步作出一個政治打壓,所以我們在這裡呼籲、即是我們今次那個(7-1)遊行集會已經是被拒絕的了,我們亦都不會再(宣傳和組織遊行),即是這個是一個事實,我們這個也是一個結果,但是我們都呼籲香港市民,必須要捍衛我們這個權利,必須捍衛我們這個公民社會發聲的機會,所以我們呼籲7-1大家都是穿黑衣,向市民、向公眾展示我們市民是有不滿的聲音,是有我們自己的權利。”
親友指鄒幸彤7-1前夕再次被捕
警方早前同樣以疫情及限聚令為理由,禁止支聯會舉辦今年六四遊行及燭光集會,身兼支聯會副主席的大律師鄒幸彤,6月4日清晨被多名便衣警員拘捕,警方指控她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巿民,參與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
鄒幸彤的親友星期三晚、7-1前夕在社交網站貼文表示,“消息指,鄒幸彤因今年六四案,在六月五日的警署保釋,已告撤銷,再行拘捕。她現在新界南總區(警署)被拘留。”
被捕前受訪憂警方7-1前再有拘捕行動
鄒幸彤被捕前,星期二晚代表3個民主派團體在7-1遊行上訴聆訊陳詞,她在聆訊後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擔心警方再次在原定的7-1遊行前作出拘捕行動,因為今年7-1適逢中共百周年黨慶,警方的佈防將會更嚴密。
鄒幸彤說:“我擔心的,因為不只是我那單(宗)case(案件),6-12(前夕)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的拘捕都是,7-1它們(當局)其實是更加重視的,除了是說每年很大型的遊行之外,(今年)都是7-1的百周年黨慶,是會有這樣的擔心,我怕是那些會說自己出來擺街站也好,出來說行(逛)街的朋友,不知會不會被‘預防性拘捕’,有這樣的擔心。”
鄒幸彤表示,現今的香港就是活在一個恐懼之中,她批評警方過去一年半一直以疫情為理由禁止所有示威,是完全不合比例。
鄒幸彤說:“現在(香港)社會根本就是活在一個恐懼之中,根本上你所有的表達都是不能夠進行,其實很多外國的案例都會說到,正正是在疫情這樣的情況、正正是在政府用很大的權力,去禁止所有人的自由的時候,容許人們去自由表達是更加重要,因為政府是在、很大機會去濫用權力的情況,香港就完全不是這樣看,總之你疫情就是禁止所有表達的理由,你說自上(去)年疫情至現在,一年多的時間,是沒有一場的遊行可以合法地取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這樣都不是‘不合乎比例’,我都不知道怎樣才是‘不合乎比例’了,其他國家就算疫情嚴重過我們(香港)很多的,都會講明疫情不是禁止所有示威的理由,但是香港現在實際上就是禁止所有示威了,這樣完全‘不合乎比例’,亦都完全超越了警方的權限,這個我們(7-1遊行上訴時)都有提(及)。”
批當局以壓制港人表達自由迎百周年黨慶
由於7-1當日是主權移交24周年,適逢中共建黨100周年黨慶,有報道指警方將會動員1萬警力佈防,並出動水炮車等戒備,不排除封鎖原定7-1遊行起點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鄒幸彤認為,以壓制香港人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方式,迎接中共100周年黨慶是相當諷刺。
鄒幸彤說:“絕對是很諷刺了,它(當局)現在根本迎接黨慶就是做了很多禁、去限制又或者是剝奪我們權利的事情,禁了《蘋果日報》已經現在,即是實際上是令到它沒有了,亦搞到港台很多節目都沒有了,搞到很多媒體都不能夠再發聲,搞到現在貼一個Poster(貼紙)在門口都不可以,拿這些來迎接黨慶,這樣大家覺得諷不諷刺,大家有判斷的。”
警方證實鄒幸彤再被捕並正式起訴
香港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陳志昌星期三晚會見傳媒表示,警方於6月4日拘捕一名36歲姓鄒女子,她涉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本身計劃於6月4日舉辦的公眾活動,不過,有關公眾活動已被警方禁止。其後該女子被獲准保釋候查。
陳志昌表示,警方星期三取得律政司意見後,正式落案起訴該名女子“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該名女子將於星期五(7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陳志昌表示,早前有團體申請星期四(7月1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公眾活動,相關活動已被警方禁止,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決定,不過,警方留意到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有關7月1日的公眾活動,經調查後,懷疑案件亦與鄒姓女子有關,因此再一次將她拘捕進行進一步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參與、以任何式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否則最高刑罰可被判監5年。如果市民無視防疫需要而參加不必要的群組聚集,亦即違反“限聚令”,可能被罰款港幣5,000元(約645美元)。參與人士除了必須承擔法律風險,亦須面對公共衛生風險。
支聯會要求立即釋放鄒幸彤
支聯會星期三晚發新聞稿表示,“七一”前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突然被撤銷“六四”案保釋,正被拘留在新界南警署。支聯會表示,悼念“六四”無罪,濫捕可恥,要求立即釋放鄒幸彤。
支聯會表示,今年 “六四”前夕,警方以違反《公安條例》為由,指鄒幸彤與一名20歲男子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帳號,在不同網上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宣傳 “六四”非法集結,將他們拘捕。2人及後獲保釋離開警署,鄒幸彤獲准以1萬港元(約1,300美元)保釋,原定在7月5日晚上8時回警署報到。但星期三晚警方突然撤銷鄒幸彤保釋,將她拘捕。
支聯會重申,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會和遊行權利,有悼念”六四”的權利和自由,要求立即釋放及撤銷所有因為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檢控人士。
社民連批警方任意搬紅線
社民連副秘書長陳寶瑩星期二晚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對於7-1遊行申請及上訴被駁回感到無奈,主辦方不會宣傳和組織7-1遊行,不過,社民連仍會按照多年的傳統,在7-1升旗禮會場附近舉行請願行動,並會在銅鑼灣擺街站,要求釋放所有政治犯。
陳寶瑩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難以估計呼籲市民穿黑衣逛街會否成為被警方拘捕的理由,她認為國安法之下,市民在家中鐵閘貼上有標語的貼紙都會被視為觸犯國安法,她形容”紅線任意搬動”。
陳寶瑩說:“我們是在呼籲一些合法的行為,穿黑衫、或者是去,即是這些大家不同的方法去表達,我覺得這個是我覺得無可能,即是這樣都叫做犯法的,我就真的沒得講了,因為如果你說我們是宣傳一個、即是現在已經reject(反對)了、即是現在(是)一個不合法的遊行,當然你可以說我們違法,但現在不是的時候,我們唯有看看它(警方)用些甚麼理由了,即是現在香港人個個都是這樣了,紅線又任它(警方)搬的,是不是,我不知道幾時紅線又劃到去哪裡。”
職工盟指容不下7-1街站反映言論自由已死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7-1主權移交之日將會發起全港街站行動,他認為在“武官當道”之下,公民社會亦必須在7-1繼續發聲,特別為最近受政治打壓的記者、教師及公務員發聲。
蒙兆達又表示,如果警方連街站都容不下,更反映香港言論自由已死。
蒙兆達說:“我們亦都勸諭政府以及警方,即是擺街站只不過是我們香港人在有限空間裡面,繼續堅持發聲的途徑,不應該好像如臨大敵那樣,亦都不應該即是無理地施加一些阻撓的,我們香港市民應該要仍然享有,即是不同政治見解以及言論的自由,如果連街站都容不下的時候,就更加反映了香港的言論自由已死。”
民陣17年來首次不申辦7-1遊行
由多個民主派政黨及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2003年起在香港主權移交紀念日發起7-1大遊行,主辦單位估計,當年有50萬人參與,推倒當局就有關中國國家安全、可能限制港人言論等各方面自由的《基本法》23條進行本地立法。
民陣連續17年向警方申請舉辦7-1大遊行,去年首次被警方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以及限聚令等理由禁止。
今年民陣被警方定性為無註冊社團,加上召集人陳皓桓因反送中運動遊行集會被判監禁,正在服刑,今年首次不舉辦7-1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