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發表聲明,警告美國政客不要隨意評論香港的司法機構。
聲明說:“人們不會忘記2019年的動盪......當時,外部勢力上演了一場香港版的“顏色革命”,企圖再次將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沒有證據表明外部勢力在2019年策劃了香港大規模的民主運動。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於1997年回歸中國。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擁有高度自治權。
北京承諾香港可以保留其司法制度、立法和行政自治,並享有公民社會、言論自由、開放互聯網和其他在民主政體之下可以享受的基本自由。
在這個背景下,香港2019年的大規模抗議活動是對北京提出的一項條例的回應。該條例允許香港拘留犯罪嫌疑人並將其移交至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而香港與這些地方沒有正式的引渡協議。
許多人擔心這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批評人士則擔心中國能夠利用這項法律來打擊政敵,威脅持不同政見者的安全。
這引發了大規模抗議,百萬港人走上街頭要求撤銷這項條例。
由路透社( Reuters)資助,香港民意研究所(Hong Kong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Institute)發起的一系列民意調查顯示,2019年底,59%的香港人支持反送中抗議活動。在 1021名回答問卷的人中,超過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他們曾參與過抗議。
路透社援引嶺香港嶺南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研究香港社會運動的學者袁瑋熙(Samson Yuen)博士的話說,民意調查結果證實,抗議者的主要訴求在香港得到廣泛支持。
“民調結果也駁斥了北京將抗議運動視為分離運動的說法,”袁瑋熙說。
港府在同年9月宣布撤回引渡條例。但那時,反送中運動已經演變成更廣泛的民主運動,香港人要求維護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的民主和自治。
包括美國和歐洲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政府都支持抗議者行使其和平集會表達政治訴求的權利。沒有任何西方政府或政治人物鼓勵或支持使用暴力。
旨在政權更迭的顏色革命?
“顏色革命”一詞興起於2000年,用於描述世界各地的民主起義。
“顏色革命”的例子包括:2000年塞爾維亞的“推土機革命”、2003年格魯吉亞的“玫瑰革命”、2004年烏克蘭的“橙色革命”以及2005年初吉爾吉斯斯坦的“鬱金香革命”。幾年後,在中東和北非又掀起了“阿拉伯之春”民主運動。
戰略與國際關係研究所(CSIS)2014年的一份報告指出,俄羅斯將這些運動視為 “美國和歐洲一種新的戰爭模式,即在其他國家製造破壞穩定的革命,以低成本和最小傷亡來促成其安全利益。”
北京的觀點與俄羅斯相仿。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上海經合組織峰會上表示,包括中國、俄羅斯和伊朗在內的國家必須共同努力,防止“外部勢力”策動“顏色革命”。
那麼,到底什麼是“顏色革命”?
民主問題專家、前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講師林肯·米切爾(Lincoln Mitchell)在他2012年出版的《顏色革命》(The Color Revolutions)一書中闡述了“顏色革命”的三個要素。
這些革命通常源於對於選舉結果的質疑,有主要的反對派領導人,並且發生在脆弱國家。
這些標準均不適用於香港的反送中運動。
首先,該運動最初的目標是讓港府撤回送中條例,抗議活動在初期基本上是和平的。此後,當港府表示不願讓步後,抗議活動開始出現了暴力元素。
其次,初始階段的反送中運動並沒有特定的反對派政治領袖。已經解散的公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CHRF)---組織了2019年6月9日和6月16日的大規模和平遊行。
一直在抗議現場報導的美國之音(VOA)中文部記者黃耀毅說,他並沒有看到太多的組織,“人們自發的走上街頭......很自然。”
第三,香港過去不是,現在也不是脆弱國家。根據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一份報告,脆弱國家的特點通常包括惡化的基礎設施、被忽視的教育和衛生系統、下降的國民生產總值和其他關鍵經濟指標。
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在香港的生活大體是舒適的:抗議運動發生時,這裡有著充滿活力的經濟、專業的警察隊伍和獨立的司法系統。香港2019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48,356美元,四倍於世界銀行對於發達經濟體的定義。
(同時請參閱美國之音《揭謊頻道》本篇文章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