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8個星期有遊行示威,而且警民衝突不斷升級。星期日(7月28日)港島中西區一帶的警民衝突中,警方當晚拘捕49名示威者,全部被扣查至星期二(7月30日)晚,當中44人隨即被控暴動罪星期三(7月31日)上午提堂。這次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多人同時被控暴動罪,超越2016年旺角衝突首批被告的36人。而今次同時被控暴動罪的44名被告當中,其中一人缺席提堂被通緝,其餘43人獲准保釋至9月25日再提訊。美國之音香港特約記者湯惠芸電話連線報導香港反送中運動44名示威者被控暴動罪首次提訊的情況。
主持人:湯惠芸,你好!請你講下星期三早上提訊的44名暴動罪被告的控罪、背景及保釋條件?
記者:首先講講他們被警方拘捕的背景。有網民原本申請星期日(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西環中聯辦附近的中山公園,聲討警方7-21上環的清場行動中,涉嫌未有預警下,從行人天橋上向地下的示威群眾發射海綿彈。
不過,警方向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只是批准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結果大批示威者無懼警方反對,當日下午3:30左右自發遊行到港島銅鑼灣及中聯辦附近的西營盤一帶。
警方當晚7點左右開始施放催淚彈驅散在西營盤一帶集結的示威者,演變成激烈的警民衝突。在持續接近5小時的清場行動中,警方不斷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等武力,示威者則投擲磚頭、竹竿等雜物還擊,示威者被驅趕到中環方向,中西區一帶有如戰場。
警方的防暴隊及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當晚拘捕了49人,全部扣查至星期二晚(7月30日)獲准保釋。警方並公布落案起訴當中45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分別是28男、16女,年齡介乎16-41歲。包括學生、機師、教師、護士及文員等,其中5人報稱無業。另有一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44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分為3宗案件,第一宗涉及3名被告,包括一對38及41歲的未婚夫婦,以及一名16歲的女學生。他們被指控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據代表該對未婚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兩人已經排期在下星期日(8月4日)結婚,兩人共同經營健身室生意,其中女被告是香港大學碩士生,當時兩人只是在事發地點出現,參扶第三被告16歲女學生,令她不致跌倒,並無參與任何攻擊的行為,希望裁判官准許他們保釋期間離開香港去蜜月旅行,但不被裁判官接納。
第二宗涉及17名被告的暴動案,共11男6女,控罪指他們7月28日晚在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其中一名被告22歲女文員甄凱盈未有到庭應訊,裁判官對她發出通緝令,並撤銷保釋,一經發現就要即時還押。
其中一名被控暴動罪的機師,獲准在保釋期間,因工作關係離開香港。
第三宗暴動罪涉及24名被告,指控他們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一名被告被加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各被告都暫時無需答辯,包括是否認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至9月25日再提訊,以搜集更多證據。全部出庭應訊的被告獲准以接近130美元現金保釋外出,除了一名機師被告,其餘各人在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並要遵守午夜12時至清晨六時的宵禁令,不准離開報住的地址,並要每星期按時到警署報到。
主持人:今日有大批人士前往法庭聲援一眾被告,請你講下法庭內外的情況及氣氛是怎樣?
記者:由於警方即時提出檢控,事前只是知道約於星期三早上9:30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網上討論區星期二晚呼籲支持者一早到庭聲援,因此法院大樓外早上8點前已經有大批身穿黑色衫、戴口罩的人士聚集。
而聆訊的法庭外亦一早排滿旁聽的市民,亦有不少社運人士到場聲援,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平佔中發起人朱耀明、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等。
採訪的香港本地和國際傳媒都非常之多,加上被告共40多人,以及他們最少一名親屬可以進入法庭,整個法庭內外都爆滿,包括部分記者、被告親屬及律師團隊成員都只能站立。
由於今日香港天氣不穩,早上開始有狂風大雨,天文台宣布下午兩點前掛八號風球,裁判官在下午一點左右宣布休庭。
大批支持者仍然無懼風雨在法院大樓外守候保釋外出的各被告,更有支持者買了飯團、漢堡包等食物及熱飲給各被告,又在法庭外高呼口號。
聲援人士高叫"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口號。
主持人:這次有44名被告同時被控暴動罪,成為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多的一次,超越2016年旺角衝突首批被控暴動罪的36人,請你比較一下之前旺角衝突暴動罪的檢控及判決。
記者:據香港《明報》星期三報道,2016年2月的旺角衝突,首批被控暴動罪有36人,包括現已獲德國政治庇護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及前成員李東昇。以及另一名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
他們由事發的2016年2月8日被拘捕,至第一次提訊的同年6月底,事隔超過4個月。而事發超過3年,仍有部分相關暴動案未開始審訊。
旺角衝突被控暴動罪判刑最重是盧建民,入獄7年,其次是梁天琦入獄6年,他們正在監獄服刑。其他被定罪的被告約入獄兩至3年,而暴動罪最高刑期為入獄10年。
而這次警方在星期日中西區警民衝突的大拘捕行動之後,短短48小時之內決定起訴其中44人暴動罪,而且事發時很多示威者蒙面及戴口罩,相關檢控工作的認人程序不容易,而且涉及的範圍相當大,搜證及翻看錄影帶需要很多時間。
有法律界人士質疑,警方及律政師今次落案起訴的時間更短,但是涉及的被告更多,可能"夾硬"將一些當晚在現場出現的人都控以暴動罪。
主持人:國際人權組織對香港警方這次同時起訴44名反送中示威者暴動罪有何回應?
記者: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星期三發聲明回應香港當局就7月28日的上環示威,檢控其中44人暴動罪。
分會總幹事譚萬基表示,香港當局以模糊的罪名,檢控支持民主的示威者,似乎是要阻嚇香港市民未來參與遊行示威。
分會表示,雖然過去的周末出現暴力衝突,但他們質疑警方是否需要對示威人士檢控暴動罪。
分會又表示,香港《公安條例》中的ō非法集結ō以及ō暴動ō的定義廣泛且措辭含糊。當局大規模檢控示威人士暴動罪,被告是否有公平辯護的機會令人懷疑。
分會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多次抨擊香港的《公安條例》中的非法集結及其他措辭含糊的條文,以及相關法例的執行情況,認為未能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中,有關和平集會自由權利的規定。
分會又表示,不少香港人會詰問,為何警方在上環衝突後兩日,就迅速檢控這些支持民主的示威者,但是至今一個多星期,仍未對7-21元朗西鐵站無差別襲擊途人的白衣人作出任何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