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和活動人士星期二在仰光遊行,抗議記者馬凱恩被判三個月徒刑。他們手舉的橫幅上寫著:“信息權利是民主的生命”。
記者馬凱恩是在東部克耶邦採訪報導貪腐新聞時被捕的。她上個月在採訪了一名律師之後被控非法侵入,出言侮辱和誹謗。法院判決罪名成立。
馬凱恩的僱主”十一媒體集團”和國際維權組織認為這些指控是有政治動機的。
緬甸政府在2011年結束軍人統治之後進行了一些媒體改革,包括放鬆新聞檢查和釋放被關押的新聞工作人員,但是維權組織“記者無國界”說,緬甸新聞自由仍待改善。在新聞自由方面緬甸在179個國家中排名第151。 “記者無國界”要求緬甸當局審查馬凱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