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莫少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在中國的法律制度下二審即為終審,推翻原判機率不大,若薄熙來被判必須服刑,他有權利在服刑時,由本人或家屬提出再審的申訴。
“中國是二審終審制,就是說只要是二審判決下來它就是一個終審判決,他就必須得按照終審判決認定的去服刑。但是並不排除說,我仍然不服從你的終審判決,我可以提出申訴, 我可以要求再審。他有這個權利,並不影響他去服刑。”
不過莫少平也說,提出申訴後終審判決被推翻的機率非常小,比起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的機率還要小得更多。至於薄熙來是否可能被減刑,莫少平說,要獲得減刑,前提是薄熙來必須認罪服法。
“如果按他上訴這個角度來講,他肯定是不服一審判決,就是不認罪服法吧,簡單的講他肯定不認罪服法。不認罪服法,在原則上,我只能說在原則上,至於其他的我就不說了。原則上,它是不會考慮,從監獄管理部門或法院,不會考慮減刑假釋的。”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9月22日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因犯受賄罪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薄熙來在法庭上否認幾乎所有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