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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官員稱中國無秘密拘捕


王立軍(資料圖片)
王立軍(資料圖片)

近期卷入王立軍一案的重慶商人張明渝據報被重慶警方從北京押回重慶後,至今仍處於“被失蹤”狀態。

*重慶人大委員卷入王立軍案“被失蹤”*

此前,華爾街日報的一篇報道說,張明渝掌握王立軍的相關錄音。張明渝星期二(3月6日)還在其新浪微博上說,“‘拼圖式’的王立軍該現形了。”

張明渝的律師浦志強星期五(3月9日)對美國之音說,他的當事人至今下落不明。

浦志強說: “只是找不到張明渝和他的女朋友。張明渝原來的司機從重慶給我打來電話,他也找不到張明渝。那這個人哪裡去了?這個人就是被失蹤。一個現任的重慶市人大代表是危害了重慶的治安還是危害了北京的治安?沒辦法,這就像王立軍的下落沒有人能得知一樣。”

張明渝“被失蹤”之時,中國的人大代表正在人民大會堂裡審議廣受關注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

不久將被表決的這份刑訴法草案中,最引人注目,也最有爭議的內容之一,就是所謂的“強制失蹤”相關條款。

*郎勝:中國沒有秘密拘捕*

針對網上出現的“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可以秘密拘捕”的說法,中國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回應說,這種說法不準確,“因為我們國家沒有秘密拘捕,法律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為“被失蹤”過的艾未未做過代理律師的浦志強對郎勝的話作出回應。

他說:“這話應該說是對的。沒有秘密拘押的規定不等於社會上沒有人被秘密地失去自由。我們這兒稀奇古怪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說,郎勝他不像是法工委的副主任。他倒像是個外交部的發言人。”

*刑訴法草案异地監視居住惹爭議*

中國的法律界人士對於新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中有關被捕後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的例外情形嚴格限定表示歡迎。但是,他們對有關所謂異地監視居住,或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制度反應強烈。

新的草案將拘留後因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的情形僅限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而在過去一年中,有眾多異議人士和維權律師都曾在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下“被失蹤”。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在其微博上說,“異地監視居住地很可能成為無法無天黑牢,在裡面罵你、餓你、吊你、打你、自殺你。”

*異地監視等於羈押*

何兵在微博上說,這個制度的要害在於:異地監視實質等於羈押,而不受逮捕居留期限限制;并且這些異地羈押場所,不受看守所條例限制,將會失控。

北京知名律師、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在對美國之音談到即將被表決通過的刑訴法草案時說,監視居住有取代逮捕的趨勢。他說,原來的“逮捕”需要檢察院的批准,而現在公安方面便可以以“監視居住”的方式,採取更長時間的強制措施對付被告人。

*吳革:公安機關對公民強制措施會更隨意*

吳革說,這樣的條款可以讓公安機關對公民的強制措施變得更加隨意。

吳革和浦志強都認為,這方面立法顯示出公安、國安等辦案機關在立法方面的博弈處於上風。

盡管有何兵這樣的法學專家大力呼籲人大代表 “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被騙”,但是維權律師浦志強并不認為他所說的“充斥了申紀蘭這樣的代表、倪萍這樣的委員”的中國議會機構能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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