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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管成害群之馬 國際組織高度關注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國際組織“人權觀察”5月22日發佈一份長達76頁的報告,記錄和批評中國城管人員的侵權行為。報告稱,中國城管“在某些情況下,非但沒有保障公眾安全反而危害公共安全”。

*“城管”等同暴力和偷竊*

“人權觀察”在這份名為《“給我打,全部收掉”》的報告中說,中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Municipal Bureau of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簡稱“城管局”,顧名思義,本應是城市負責執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規則的協警機關,但是事實上,它非但沒有保障公眾安全反而對公眾安全構成危害。

“人權觀察”的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女士說:“城管暴力執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城管人員被公認為是殘暴野蠻的,犯了罪也不受懲罰......對於許多中國公民來說,‘城管’等同於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竊。”

*學者:“城管”延伸集權 政府信心喪失*

位於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對美國之音表示,“城管”本身是集權制度的延伸,是權力的觸角伸展到社會各個細微環節的體現。

陳永苗說:“城管實際上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是一種拼湊起來的‘政府權力’的延伸。所以,它體現的是政府的無力。城管活動越頻繁,它導致的合法性的危機就越強大。”

陳永苗說,中國政府通過“城管”來加強對社會的管制,說明它對自己的統治信心日漸喪失。

*“執法者”暴力執法 法律依據缺失*

“人權觀察”的報告稱,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沒收物品以及攻擊涉嫌觸犯行政法者、甚至導致被施暴者嚴重傷害或者致死的中國“城管現象”屢見不鮮。報告記錄了25名受害者被城管人員暴力相向的經歷。這些人告訴“人權觀察”,他們從被打耳光、被推搡,到被壓在地、遭拳打腳踢等都司空見慣,而且受害者以流動攤販這類弱勢群體為主。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示,城管還拒絕提供其懲罰行為的法律依據。

“人權觀察”的中國問題研究員林海 (Phelim Kine) 對美國之音表示, “城管”的存在目前沒有法律根據,它在社會中也沒有如中國政府所稱的起到正面作用。

林海說:“他們沒有很清楚的法律根據,所以對社會造成很多不好的影響。 我們認為,如果有比較好的城管法律和相關配套系統,城管也可以給社會帶來正面影響。可是,目前這些還不存在。”

*數千城管僅有權罰款*

中國的城管局設立於1997年,全國目前至少656個城市有多達數千名城管。原則上,城管人員負責維持環境保護管理、衛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非刑事行政規則,有法律依據時可對違反者施以罰款,但並無法律權力予以拘留或暴力對待。

在一些暴力衝突事件中,城管人員也成為受害者。“人權觀察”調研發現,近幾年已經發生了四起城管執法人員遇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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