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官員腐敗﹑侵犯民眾利益等惡行﹐在中國造就了一支數量可觀的上訪大軍﹐其中不乏女性。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官員在打擊訪民的過程中﹐並不會因為上訪者是女性而手下留情。
由於丈夫包養第三者﹐河北省正定縣的王小華以重婚罪將丈夫告上法庭。可是﹐此案一拖八年未予審理﹐離婚手續也無法辦理﹐致使雙方的共有財產被男方獨佔﹐造成王小華母子三人陷入生活窘境。
*重婚丈夫獨佔共有財產*
王小華指責當地有關部門有意偏袒她丈夫。她說﹐為了爭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從2003年到現在﹐她一共打了27場官司﹐可是沒有爭到一分錢。
她質問道﹕“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哪兒?誰來保護我們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可是王小華說﹐她看到的情況恰恰相反。
她說﹕“我深深的體會了中國的法律,真的是形同虛設﹐就是這樣把我逼成上訪人。我不知道向何處投訴。我聽到說中國法律健全,中國的法律行之有效﹐我真的是很氣憤。我家兒子現在都不讓我看‘新聞聯播’。我在外面流浪都6年了!(泣不成聲)他的父親和第三者在家裡邊享受着我一生的積蓄啊。”
*房屋強拆被迫上訪*
這樣的遭遇不僅發生在王小華身上﹐正定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子說﹐她家房屋被鄉政府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拆除了。
她說﹕“強行把我拘留了10天。等我再回來的時候,我那地已經讓他們給賣出去了﹐已經變了別人的了。從此以後我也就走上了上訪的這條道。”
上訪之路是艱難的。有一次﹐她剛到北京﹐就在火車站遇到截訪的人。她說﹕“說是俺們縣裡政法﹑鄉裡書記派過去的。咱們也不認識的人。他叫我跟他走。我沒跟他走。他們就在那打開我了﹐把我的手機,把我的包都搶了。俺們縣裡強行把我帶回去的時候把我腰弄骨折了。”
她70多歲的婆婆則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她說﹐她婆婆精神正常﹐原本身體很好。但是﹐在精神病院被關了兩三個月之後﹐出來時已無法站立﹐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女訪民多次遭關押*
崔小黑也是個老上訪戶。 她說﹐她在北京和正定先後被拘過留8次﹐累計關押時間超過130天。
她描述﹐關押期間﹐她們吃“泔水一樣的飯”﹐近20人擠在一間房內﹐睡覺時“一個挨着一個”﹐還挨過打。
中國國務院最近頒佈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一項目標﹐那就是﹐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
可事實上﹐一些已經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婦女﹐卻無法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最後只好層層上訪。上訪期間﹐又經常受到截訪﹑拘押﹑軟禁和毆打。
*宋秀岩﹕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宋秀岩承認﹐婦女在維權過程中確實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
她說﹕“我認為﹐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針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這既是落實法律的需要﹐同時也是有效解決問題的需要。”
她表示﹐要疏通婦女反映利益訴求的渠道﹐特別是要發揮婦聯組織的作用。
王小華告訴記者﹐她不是沒有找過婦聯﹐但不管用。“她們婦聯就說了,現在國家誰最大啊﹖公安人員最大。拘你有拘你的說法,抓你有抓你的說法,判你有判你的說法。我們真的是幫不了你的忙。”
*信訪局官員否認訪民遭遇不公*
正定縣信訪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說﹐一些問題國家是有政策的﹐並非縣裡可以做主。至於關押﹑毆打上訪人員之類的事﹐他一概予以否認。
他說﹕“絕對不會﹗告洋狀上訪可能在北京拘留他,因為他在大使館去那瞎鬧。現在我想,每一個幹部啊都不會拿他政治前途生命去開玩笑的。賠款這是國家出錢又不要他自己掏腰包。 ”
實際上﹐侵犯婦女權益﹑暴力對待女性上訪人的例子比比皆是﹐絕非正定縣所獨有。分析人士指出﹐維護婦女權益除了加強立法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對於因侵犯婦女權益而觸犯刑律的人﹐應將其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