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而被判處三年徒刑的四川維權人士黃琦即將刑滿出獄,但是他的親屬被告知不能到監獄去接他。黃琦的家人和維權人士擔心,他在出獄之後會受到當局某種形式的軟禁。
*黃琦妻子被告知不能去監獄接他*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創辦人黃琦2008年6月被當局逮捕,次年被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關押在大竹縣川東監獄。這個星期五6月10號是他刑滿出獄的日子。為了生計不得不在外地打工的妻子曾麗提前回到黃琦的老家內江,準備接他出獄,但是被當局告知她不能到監獄裡接人。因為扭了腰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曾麗向美國之音講述了她與監獄當局打電話所了解到的情況:
“前幾天,我說快到時間了,我們什麼時候去接,當時他們就說還不知道,還沒到時間,然後就掛了。後來又聯繫,又給他們打電話,另外又來了一個人接電話,我們也是說我們去接,然後他們不同意,就說不能接,可能是給你們送回去。但是具體怎麼送,那一天他們也不知道,他說,還沒等到消息。”
*曾麗:最擔心黃琦不能回家*
曾麗說,按道理他們應該將黃琦送回老家內江,這裡也是他們戶口所在地。但是她現在最擔心的是他不能第一時間回家,而是被當局送到別的地方軟禁起來。
*天網義工:不許家人去監獄接人很普遍*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義工蒲飛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當局不許家人去監獄接人是一個普遍的做法。
他說:“這個倒不是一個很特殊的規定。這是一個普遍性的規定。就是和政治有關的人員,他們一般都是不許去監獄門口去接。他主要是怕一撥人在監獄門口放鞭炮或搞歡迎儀式。送回老家以後,在當地公安局訓見後才會允許他們家人見面。”
*天網義工也擔心黃琦會受到限制*
蒲飛也擔心當局在黃琦出獄後會對他繼續進行某種形式的軟禁。
他說:“因為他老家有一個房子,可以通過它制訂一個他不能離開的特定區域,或者是如果離開特定區域就採取很明顯的騷擾來阻止他離開,或者是變相地把他限制在那個區域。”
天網人權事務義工蒲飛認為,鑒於黃琦幾乎參與了每一起維權事務,被當局視為一個很麻煩的人,因此他預計,黃琦出獄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不會有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
1963年出生的黃琦1998年成立“天網尋人事務所”,1999年與妻子一起創辦天網網站,為六四死難者以及其他弱勢群體維權。2000年被捕,3年後被成都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2008年6月,他因為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而再次被捕,後來被判刑3年。在服刑期間,黃琦獲得國際人權組織授予的多個獎項,包括“第二屆互聯網自由獎”、“第六屆中國人權青年獎”、“第六屆魏京生中國民主鬥士獎”和赫爾曼.哈米特獎。
*胡佳即將出獄 妻子被房東趕出*
在黃琦即將出獄之際,為愛滋病患者維權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半徒刑的胡佳這個月26號也將刑滿出獄。但是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和女兒可能面臨沒有房子住的問題。今年4月從北京搬到深圳的曾金燕在微博上留言說,“房東承受不了壓力,要趕我走,似乎很緊急,不租房給我住,寶寶還在幼兒園上學,得馬上想辦法解決住的問題。”曾金燕認為,這可能與丈夫即將出獄有關。
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浦志強律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當局的這些做法沒有什麼法律上的依據。他說,當局採取這些額外的措施可能是覺得這些人出了獄之後還不夠“穩定”。他說,6月11號也將刑滿出獄的李莊律師也可能會被當局送到北京或是河北,原因是他們害怕很多人去重慶接他。
中國官員過去在回應有關維權人士遭判刑或軟禁的指控時說,中國的法律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但任何人違法犯罪,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活動都會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