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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人士抨擊香港針對跨性別者的身份證性別更改政策


2017年11月25日,香港LGBTQ遊行參與者舉著巨大的彩虹旗。(美聯社照片)
2017年11月25日,香港LGBTQ遊行參與者舉著巨大的彩虹旗。(美聯社照片)

香港活動人士和律師週三(4月3日)猛烈抨擊一項關於身份證上更改性別的新政策,稱這項規則轉變是仍然要求跨性別者進行侵入性手術。

此前香港最高法院於2023年裁定,政府要求一個人完成全面的變性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條目”的政策是違憲的。

終審法院當時裁定,這項政策“對個別有關人士施加不能承受的嚴苛負擔”。

但當局週三公佈的新規定保留了大部分現有的手術要求,僅取消了申請人需切除子宮和卵巢或建造陰道的要求。

申請人仍必須提交已完成改變性特徵手術的證明,例如切除乳房、陰莖和睾丸。

他們還必須證明,他們經歷過性彆不安,以自己想要的性別生活了至少兩年,並將在餘生中這樣做,接受過激素治療並將繼續這些治療。

儘管去年訴訟背後的活動人士 - 謝浩霖和一名被稱為“Q”的上訴人 - 的律師黃曉莊對修訂後的政策表示歡迎,但她對“過分強調”血液檢測和激素水平報告作為核心要求表示擔憂。

黃曉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看不到任何正當理由,而是看到強迫他們接受不必要的醫療檢查,這侵犯了個人權利和隱私權。”

倡導組織“跨青時刻”和香港跨性別法律資料庫(Hong Kong Trans Law Databas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極度失望”。

兩家組織表示:“新政策繼續侵犯跨性別者的隱私權和身體完整權。”

這些組織補充說,該政策強加了不平等的手術要求,缺乏明確的醫療標準,並且將跨性別進行病理化。

人權律師馬克·戴利(Mark Daly)告訴法新社(AFP),新政策將面臨進一步的挑戰,因為它要求“一種侵入性手術,而許多變性人群體不一定需要這種侵入性手術”。

2023年的法院裁決被譽為LGBTQ權利的一場來之不易的勝利,但一些活動人士事後抱怨裁決沒有立即執行,他們的身份證更改申請也陷入停滯。

負責監管身份和簽證問題的香港入境事務處週三表示,將處理申請並“主動逐一聯絡有關申請人以作跟進。”

但聲明還指出,“香港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但沒有進一步解釋。

香港政府週三為其政策變化進行了辯護,稱這些資格標準和要求是合理且合適的,並且是在“審慎考慮”了法院去年的裁決之後做出的。

資深親北京政治人士葉劉淑儀表示,新政策是“進步”的標誌,因為該部門降低了所需手術的門檻。

“他們必須設定一個門檻——任何人都不能到入境處說,‘我現在覺得我是男性,而不是女性。’你必須滿足某些醫療要求,”葉劉淑儀告訴法新社。

葉劉淑儀解釋說,這一性別更改僅限於身份證。

她指出:“它是否使你有權根據其他法律獲得福利……那是另一回事。”

(本文依據了法新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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