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民主活動人士劉遠東1月24日在廣州天河區法院出庭受審,此案被劉遠東的支持者說成是“政治迫害”。當局在法庭周遭部署許多警察。數名西方國家的外交官也到場關注。
36歲的劉遠東被指控的罪名之一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顯然是指他去年1月以舉牌和演講等方式聲援南方周末員工抗議當局篡改該報刊的新年獻辭。劉遠東被指控的另一項罪名是涉嫌為他經營的企業“虛報注冊資本”。
一些網友發推特說,劉遠東的支持者在庭審前夕或當天紛紛受到警方傳喚、監視或限制自由。另有多名聲援者到法院申請旁聽或前往圍觀時遭到警察帶离並關押。還有人遭到毆打。
在北京,新公民運動倡導者許志永案的庭審1月22日結束后,与此案密切相關的趙常青和侯欣在23日出庭受審。
下星期一,北京民主維權人士丁家喜、李蔚、袁冬、張寶成等新公民運動人士將同樣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受審。
據許志永的法庭陳述指出,新公民運動的主要訴求是行使公民權利,要求教育平權和官員財產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