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星期四(3月11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簡稱“決定”),英國和台灣對北京的行動提出批評。
“高票”通過的《決定》將改變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減少民主選舉代表,並引入參選人審查機制等。 《決定》是北京繼去年6月的《國安法》後,對香港推行的又一項重大舉措,該舉措或將進一步打壓民主,加強中央對香港的控制。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表示,對香港選舉制度進行修改將進一步破壞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信任。
他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是北京架空民主討論空間的最新舉措,與中國自身做出的承諾相悖。這只會進一步破壞對於中國作為國際社會中的主要一員,履行其國際責任和法律義務的信心和信任。”
英國外交部亞洲事務國務大臣亞當斯(Nigel Adams)也對中國全國人大的做法表示譴責。他說:“在香港,我們正看到北京方面採取一致行動,來扼殺民主和為民主奮鬥的聲音。”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方面也對香港選舉制度改革作出回應。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中共推行“愛國者治港”,其實是中國共產黨直接治港,也就是所謂的“愛黨者治港”。
邱垂正還表示,相關各方應停止蠻橫打壓香港的民主自由,致力於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兌現對港人的承諾。
另據台灣媒體新頭殼報導,台灣民眾黨批評北京的行動是在進一步削弱香港自治。民眾黨發言人蔡峻維還說,中國若一味把反對派從“內部矛盾”擠向“敵我矛盾”,恐怕只會更失民心。
星期四的這份完善選舉制度決定共有9條內容,中國方面稱《決定》將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根據《決定》,香港將引入對參選人資格的審查機制,“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基本法》、《國安法》等法律的規定。
《決定》還授權中國人大常委會根據該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香港隨後應當依照附件一、附件二和《決定》,“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具體的修改內容預計將在幾個月內出爐。
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此前是70人,《決定》將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擴增至每屆90人,將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
此外,《決定》還進一步改變了香港選舉委員會的構成,擴增了委員會人數。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舉委員會此前由1200名成員組成,其中300人來自工商、金融界,300人來自專業界,300人來自勞工、社會服務和宗教界,還有300人來自政界。根據《決定》,將新增來自第五界別的300人。第五屆別由“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組成。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說,這些改變意味著,香港行政長官和大量立法會議員的產生將由政府主導,香港市民的直接發言權將減少;同時,香港反對派很難在立法會中產生製衡作用,立法會的功能將傾向於輔佐政府施政。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表示,《決定》可以讓“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她和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對《決定》表示“堅定支持和由衷感謝”,並稱將全面配合相關修訂工作,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