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3月7日星期四宣布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對美國國會通過的有關華為法律是否符合美國憲法規定發出挑戰。
華為的起訴書說,美國《2019年國防授權法》中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
美國國會議員、政府和情報官員們普遍認為,華為的設備可以被中國政府用來收集情報。
中國的國家情報法第七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星期四在深圳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反指美國攻擊華為服務器。他說:“美國政府一直污衊華為是威脅,還攻擊我們的服務器,竊取郵件和源代碼。”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當天(7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說,華為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完全正當,可以理解。
中國官方的環球時報星期四也發表社評力挺華為。這篇評論將華為起訴美國政府稱為是正義的絕地反擊。評論承認,華為能不能贏得這場訴訟很難說,但說它一定能夠通過這場訴訟贏得西方的更多人心。
美國律師事務所Holland & Knight的合夥人克魯斯在接受南華早報採訪時說,華為藉此也向英國和德國其他國家表明,華為將不惜通過法律程序來維護其名譽。
一些法學專家認為,華為對美國政府的控告勝算不大。政府條約律師特納( Franklin Turner)對路透社表示,對華為而言,“這場官司將非常艱難,因為國會擁有很廣泛的權限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不受威脅。”
美國一家聯邦法院曾審理過一樁類似案件。兩年前,美國國土安全部指示聯邦機構禁止使用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Kaspersky Lab)的產品,國會也將該指令寫入了法律。這家俄羅斯公司隨後發起過類似的法律挑戰,提起了兩項訴訟,稱其不經審判便被專門針對他們進行懲罰,違反了美國憲法。法官最後駁回了訴訟,指出指令是出自保護美國網絡的正當動機。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施文(Steven Schwinn)說,理論上,德克薩斯聯邦法院本次有關華為的聽證不會受到卡巴斯基案裁決的約束,但做出裁決的理由不會相差太大,因為兩樁案子極為相似,他估計華為也難逃這一結果。
彭博新聞星期四也援引專家的話報導說,華為起訴美國政府恐怕很難奏效。美國韋恩州立大學的法學教授、前聯邦檢察官亨寧說:“我看不出美國聯邦政府會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