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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當局威脅銀行不得受理黎智英的銀行業務 否則刑法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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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星期四(5月27日)報導說,根據其看到的文件,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本月致函媒體大亨黎智英和匯豐銀行與花旗銀行的分支機構,威脅說,如果這些銀行與黎智英的賬戶繼續往來,將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

在李家超署名的信函發出之前,保安局宣布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多數股份,以及他擁有的三家私人公司銀行帳戶財產。

黎智英的一名財務顧問表示,儘管這些賬戶中的資金數額相對較小,但它們代表著黎智英在全球銀行網絡中的私人財富凡是跟香港金融機構有關的部分都會受到影響。

據獨立於黎智英賬目的三名資深私人銀行家和三名公司律師表示,此舉首次將收緊的國安機制擴大到銀行系統的精英階層,給香港客戶和高級財務經理們帶來風險。

這些顧問正在尋求銀行家和律師的指導,以了解如何應對凍結問題,以及其對迄今為止通過香港管理的境外資產和銀行往來關係的影響。

律師、銀行家和外交官表示,考慮到北京於2020年6月頒布的港版《國家安全法》的潛在影響力,保安局長的這一舉動還加劇了人們對香港整體投資環境的擔憂。

黎智英的財務顧問還說,此舉還可能危及民主活動人士將境外資產轉移回港以支撐壹傳媒旗下陷入困境的《蘋果日報》的任何嘗試。

在當局上星期凍結了黎智英持有的71.26%股份(當時價值約4500萬美元)後,壹傳媒的股價在星期四恢復交易時一度上漲了330%。

黎智英已成為《國安法》最引人注目的打擊目標之一,他面臨三項國家安全指控,其中包括涉嫌與外國勾結。

該信發送給了在香港高度警戒的赤柱監獄中的黎智英。信中威脅稱,如果有對指定資產的任何交易,包括資產處置或轉換、將其用作抵押、將其轉進或轉出香港將被處最高七年的監禁並處以相應罰款。

信中還列出了七個與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三家公司相關的香港帳戶。

這封信被稱為“第1號通知”。通知說,這是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所採取的行動。該細則允許扣押或凍結“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

這封信還提到黎智英和相關銀行有權在法庭上對通知提出異議,通知於2023年5月到期。

根據路透見到的文件,發給匯豐及花旗的信函也用了同樣的措辭。

發給黎智英的信中明確指出,除了保安局長李家超所提供的許可,如果黎智英交易這些資產,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但發給匯豐與花旗的信函並未指明哪些銀行人員會擔責。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披露行動細節。發言人僅表示:“可以這麼說,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負責監管銀行的香港金管局表示,銀行業者必須配合執法機構的刑事調查,包括根據相關法令凍結資產,《國安法》即屬於相關法令。

“香港金管局未參與刑事調查,無法置評,”金管局稱。

黎智英的顧問們表示,黎的財產分散在亞洲及北美各地。一名顧問對路透社說:“我們很確定他們決心要扼殺《蘋果日報》,即使沒有企圖凍結海外資產,現在也很難將那些資金移回香港。”

這名顧問還說:“我們現在可以看到,如果與銀行的往來主要集中在香港,很容易受到《國安法》的影響。這對財富管理行業和他們的富有客戶來說就是當頭棒喝。”

黎智英的顧問擔心,黎的海外資產存放在海外賬戶中,但這些賬戶也是透過香港建立和管理的,因此存在不確定性。

今年73歲的黎智英因2019年參與反政府示威活動被判14個月監禁,他目前正在服刑。

(本文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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